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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宏胜:12岁下儿童禁服 尼美舒利的理由

观察

2011年05月23日

国家药监局昨天表示,调整“尼美舒利”临床使用,禁止用于12岁以下儿童。(2011年5月21日《北京晨报》国家药监局:12岁下儿童禁服镇痛药尼美舒利)

对于国家药监局的这个决定,应当说是好事,为12岁以下的儿童提供了保护平台。12岁以下的儿童正是健康成长时期,正是花一样的年龄。因服用 “尼美舒利”而出现不良反应是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据有关媒体报道称,“尼美舒利”在治疗儿童退烧方面,从2004年到2010年,共发生不良反应4703例,其中死亡3例。

这不得不让人感到忧虑与担心。

其实,这类问题早先发现有儿童服用产生如此的反应,就该禁服了,而不是等到现在才下达禁止令。用医生的话说,用哪一种手术方法不适应病人,就应该调整;服用药有相关的过敏反应,同样也要调整。尤其是服用“尼美舒利”之后,会引起凝血功能障碍、白细胞减少、肝、肾功能损害等安全性问题,就更应该调整。何况服用这样的药,竟然会产生严重后果导致患者死亡。

从国家药监局的通知,禁止12岁以下儿童服用“尼美舒利”以及销毁“都可喜”中,人们应该得到启示与教益。尽管“尼美舒利” 在欧洲、美洲、亚洲5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但还是有不良反应的。笔者所说的,用药要科学,要对症下药,要根据患者的健康状况用药,应当遵照医瞩。更不能等国家药监局通知。医生与患者直接接触,药监局毕竟与患者隔了一段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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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ho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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