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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PE乱象:6次股权转让出现同股不同价

观察

2011年03月07日

在去年12月7日被暂缓表决后,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因美”)4日IPO二次“闯关”成功,各路资本大鳄狂欢不已。

据投行业内人士猜测,贝因美股权变动频繁,多次出现“同股不同价”现象,而且缺乏合理的解释,很可能是去年被暂缓表决的原因。如今证监会发审委重新放行,说明公司对这些问题有所解释。但在招股书(申报稿)中,经济导报财经研究员并没发现此类解释,公众仍然一头雾水。

拟招股说明书显示,贝因美成立11年来,共历经了5次增资、7次股权转让,资本运作过程令人眼花缭乱。在去年公司上会被暂缓表决后,市场曾一度传言公司的主承销商律师———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将退出,但最新的拟招股书显示,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并未退出。

15家PE背景非凡

贝因美成立于1999年4月,初始注册资金3284.1万元,其中,谢宏持股31.25%,为第一大股东,杭州贝因美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因美食品公司”)持股20%,为第二大股东。而另外的43名自然人,除其中少数现任公司高管外,招股说明书中并未对其身份作详细说明。其后11年间,经过复杂的增资和股权转让,贝因美目前共有48名股东,其中,法人股东16名、自然人股东32名。

在贝因美的股东中,PE(私募 )公司就有15家,其中,J.V.R International Limited(吉维尔国际有限公司)、以中国国际金融公司为后台的Perpetual Treasure Limited分别为第二、第三大股东,合计持股达12.57%;而光大控股旗下直投基金所设立的3家项目公司CEL Baby FoodI nvestments Limited、SeaBright China Baby Products Company(Hong Kong)Limited、First Solution Limited,合计持有发行前贝因美总股本的6.23%。此外还有西子联合控股、新湖控股、浙商创投等。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主承销商是平安证券。而平安证券旗下全资直投子公司———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2009年贝因美的第五次增资扩股中,以现金增资800万元入股贝因美,持有贝因美发行前总股本的4.91%,为公司第四大股东。这种“保荐+直投”模式一直非议不断。

6次股权转让现“同股不同价”

亲贝网讯 贝因美历史上共出现7次股权转让,其中6次存在“同股不同价”的异常现象,公司并未对此作出任何解释。

第一次股权转让发生在2003年9月1日,应志平等13名自然人将持有的共计617.75万股股份以1.00元/股、1.20元/股、2.00元/股不等的价格转让给17名自然人;贝因美食品公司和谢宏等7名自然人将持有的共计2695.60万股股权以2.0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杭州宏一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第二次股权转让的时间为2008年4月1日,浙江博康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1100万股股份转让给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凯励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远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3.6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贝因美集团,何晓华等12名自然人将持有的共计544万股股份以2.1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贝因美集团。

第三次股权转让是在2008年9月10日,Haley Overseas Holdings Limited将持有的1695万股股份以7.5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吉维尔国际有限公司和Manful Worldwide Limited,徐银春将持有的30万股股份以2.5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杭州坤骏贸易有限公司。

第四次股权转让是在2009年2月18日,杭州卓睿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1300万股股份以2.0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6名自然人,杭州坤骏贸易有限公司将持有的30万股股份以4.5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贝因美集团。

第五次股权转让是在2009年7月3日,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500万股股份以7.5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国科瑞华创业投资企业,浙江中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700万股股份以4.2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2名自然人,胡超将持有的50万股股份以4.2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屠杭莲,闻焱将持有的250万股股份以4.8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浙江浙商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次股权转让是在2009年9月30日,金忠明将持有的19万股股份以8.0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贝因美集团。这是惟一一次没有出现“同股不同价”的股权转让。

第七次股权转让是在2009年12月31日,杭州高新担保有限公司将持有的200万股股份以28.5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新湖控股有限公司;吉维尔国际有限公司将持有的300万股股份以16.67元/股的价格转让给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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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t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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