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2011年8月15日,居住在东莞的徐文辉将自己亲生的4岁半女儿打死,原因是女儿把多种调料搅拌后吃下。徐文辉的女儿小茹去年6月刚被父母接到高埗镇一起居住,然而,因徐文辉夫妻白天上班无人照料小茹,只好经常将孩子单独锁在出租屋内。调皮的小茹经常惹父母生气,而徐文辉应付的办法,则是使用胶带捆绑,用竹条、铁线等殴打小茹,日前,徐文辉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狠心“狼爸”打死4岁女儿 儿童家暴何时休?
“儿童家庭暴力”并不是一个新名词,但是在这个人们法律意识、儿童保护意识不断提高的社会环境下,虐待儿童,也成了一个新的严重的社会问题。在又一个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我们走进这些儿童,关注家庭暴力对孩子伤害到底有多深。
家庭暴力,伤害孩子有多深?
对于儿童来说,家应当是最安全的地方。但当儿童家暴案件发生后,家对于一些儿童来说,却是身心摧残最严重的地方。
1、家长不正确的教育方式使孩子郁闷
心理学家研究发现:父亲经常打女儿,会造成女儿缺乏自尊、自爱和自信,在青春期容易出现早恋,还会使女儿数学成绩差;父亲经常打儿子,会造成儿子逆反心理,不愿服从社会规范,或者退缩、幼稚,缺少男子气;母亲经常打儿子,会造成儿子缺乏自信心、挫折感、多疑、没有安全感等。也就是说,打孩子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会造成新的心理问题。
2、滥用体罚会丧失惩戒效果
体罚作为一种最严厉的惩罚手段,如果滥用,父母动辄就是几板子或几巴掌。打孩子打惯了,习以为常了,孩子对打也就没有了惧怕。孩子一旦对打失去了惧怕。“打”作为一种最严厉的惩罚手段也就丧失了它的威慑力。美国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有40%的父母觉得打骂之后,孩子的表现还是一样。
3、滥用体罚不能真正让孩子明辨是非
国外有专家分析了自1938年以来体罚孩子的众多后果,跟踪分析了打屁股对孩子的短期和长期影响。她认为:通过打孩子屁股,你可以让孩子暂时听话,但问题是,孩子心里并不特别清楚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你应该让孩子从内心里懂得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否则,一旦家长不在身边,不存在打屁股的威胁了,孩子们就不会有分辨是非的主动性了。
4、滥用体罚还会使孩子学习错误的解决问题的方式
打孩子绝对不是什么好的教育方法,只会是对孩子的一种个性压抑,尤其是给孩子造成一种错觉:弱者要服从于强者,暴力可以解决问题,这是很糟糕的。孩子往往会从父母那里学会了“以暴制暴”,学会了“打人经验”,染上了暴力行为。日前,美国一个专家小组分析调查了过去60年有关“打屁股”的案例,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童年经常挨“屁板”的人们更容易滋生侵略性、反社会的行为,更容易虐待配偶和孩子。
对儿童的家庭暴力发生在个体家庭中,由于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往往是实施暴力的主体,处于弱势地位的儿童对成年人暴力行为的反抗和自我保护能力很弱,即使家庭中有其他成年人对家庭暴力行为予以制止,施暴人也难以受到相应的处罚。因此,仅靠家庭内部的力量制止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可能性很小,需要借助家庭以外的力量对家庭暴力实施有效的社会干预,以减少对儿童造成身心伤害。
那么,我们能做些什么呢?
第一、创设儿童免遭家庭暴力侵害的社会舆论氛围。
我们不难看到,父母对孩子的暴力行为通常是由来已久的,是受我们民族传统观念中对“大人打孩子”的合理性认知的影响,以致酿成不可挽回的悲剧。因此,创设儿童免遭家庭暴力侵害的社会舆论是实施对家庭暴力社会干预的必要前提。要让这样的基本认识深入人心,有利于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自觉抑止自身对孩子的暴力行为发生,有利于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增强,有利于社会各方面对家庭问题施以正常干预。
第二、完善儿童保护网络。
对儿童的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内部,施暴者往往是孩子的父母,未成年的孩子作为受害人很难主动去寻找家庭以外的人对自己实施保护,因些许多家庭暴力问题难以被发现,社会干预便无从做起。完善儿童保护网络最基础的层面是对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监督。目前,我国许多地方以妇联组织为主建立了家庭暴力干预、救助机构,但主要是面向妇女,而为儿童提供的服务微乎其微。一方面,这类机构应拓展为儿童服务的功能,同时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作用,对未成年人提供切实可行的帮助。
第三、强化对施暴者的教育和惩罚措施。
现行法律对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的行为如何进行监督并没有涉及,对于实施家庭暴力只按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和刑法来处置也是十分不够的。从保护未成年人的立场出发,当对儿童构成身心伤害的暴力行为被发现,社会有关方面向受害人提供帮助的同时,对施暴的父母和其他成年人的教育和惩罚也是非常重要的。在这方面,除法律规定的处罚外,需要制定相关的制度措施。总之,通过教育惩罚将家庭暴力对儿童的伤害减少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