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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应建立分级制度 预防孩子沉迷网络游戏

观察

2020年05月24日

  今年疫情期间,孩子上网课时偷玩手机游戏的新闻屡见不鲜,沉迷手机游戏已经是影响孩子成长的大问题,对于有的孩子来说,玩游戏也是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的。比如爸妈特别忙,根本无暇顾及孩子,这时候孩子就会利用游戏来消磨时间,长此以往,就对游戏产生了依赖感,孩子对于手机的使用越来越频繁,甚至很多孩子沉迷于手机导致学习成绩下滑、甚至出现厌学现象,对家长的管教不听劝告、叛逆心理强烈、性格孤僻。对于孩子沉迷手机的情况,家长们就算口干舌燥,孩子也是左耳听右耳溜。

  对于这种家庭现象,全国“两会”召开在即,知名教育学者、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兼副秘书长、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建立网络游戏分级制度》的提案/。

  提案指出,造成目前问题的主要原因,包括未成年人自控力差,监管缺乏有效手段;行业监管不细不实,缺乏有效强制力,目前只有上海、山东专门成立了网络游戏行业协会,尚没有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导致游戏行业标准不一,更有部分企业为了利益,将审批过的游戏通过后期升级修改内容,规避监管;立法不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条例内容宏观,缺少具体的细则和分级方案,执行效果不明显。

  基于此,朱永新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建立网络游戏分级制度。建议从网络游戏类别、认证、时长、充值方面建立网络分级制度,游戏企业必须执行,并由文化和新闻部门审核监管。根据目前社会发展客观实际和网络游戏内容(是否包含暴力内容、不良语言、性内容等),可从早教类、管控类、限制类、禁止类等方面划分,对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建立网络游戏产品分级制度,其中包括实行用户注册登陆实名认证分级(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身份证信息、手机号、人脸识别等),实行未成年人登入网游时段、时长监管分级,实行游戏充值限额分级等。

  二是建立网络游戏分级监管与评价机制。建立第三方网络游戏分级监督及评价机构,试行行业自主监管,制定评价标准、评价体系。建议由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新闻出版署等部门负责,加强网络游戏分级审查监管,对违规企业依法加大处罚。

  三是修订完善网络游戏法律法规。建议立法机构对《未成年保护法》《网络安全法》《出版管理条例》《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增加“基于未成年人保护的网络游戏分级”相关内容,同时各地区也应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尽快调整完善相关管理条例内容。

  信息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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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亲贝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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