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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收“六一活动经费”合理吗

幼儿园管理

2017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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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收“六一活动经费”合理吗(亲贝网qinbei.com配图)

近日,江西南昌一家幼儿园要求每位家长缴纳150元的“六一活动经费”,这让很多家长匪夷所思。保育院方面表示,这笔钱是作为孩子六一儿童节上台表演节目的“活动经费”。家长担心,如果不交这个费用,孩子就不能上台表演。

当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独生子较为普遍,“六一”儿童节成为父母们最为关心的一件事,同时也是很多小朋友期待已久的好日子。而购买玩具、服装以及到游乐园“消费”成为孩子们的首选,往往这种“消费”是出于自愿性的给予。但是,日前,一些幼儿园为了提升学校文艺活动的多样性及校园的影响力,借以“六一”举办文艺汇演活动之名,“变相式”的向家长索要“活动经费”,对于家长而言,无非是一种强迫性的“消费”。为此,“活动经费”成为了牵动家长敏感神经的一根弦。同时,这种逾矩的“变相”收费,家长岂能顺从、信服。

于是,家长们对此“消费”提出诸多质疑,认为幼儿园是借着“六一”儿童节为由变着法子掏家长的腰包。进而,幼儿园收费成为了不少家长关心的热门话题之一。

 

众所周知,入园缴纳的各种费用,通常是在入园前一次性缴清,为何中途屡次出现补缴或是额外收取费用的情况,让较多家长难以接受,对此行为不为认同,甚是无奈。对此,为规范地区幼儿园的收费行为,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各地发改委纷纷出台有关《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以及管理办法》的规定。但,为何部分地区幼儿园打着活动之名、办学之事收取费用的现象还屡禁不止?

结合该则曝光信息,根据《江西省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以及管理的意见》,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收取书本费。具体收费项目包括伙食费和园服费,有关“活动经费”在收费项目中并未体现。

此外,即使要调整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标准,也要由幼儿园按照相关实施条例规定,根据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合理确定,按办园隶属关系分别报本级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报县级价格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能执行。而所谓的随意收取“活动经费”,并非是由幼儿园自行商定后执行。另外,园长指出“这个费用是孩子们自愿交的,她还表示,不愿意参与表演的孩子,可以不交钱。”针对于这样的回复,是否存在推卸责任和故意避讳?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该“活动经费”项目的收取有悖于当地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超越了《关于江西省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以及管理的意见》条例,属于“越规”?虽然“活动经费”的收取数额不大,但也要有“事出有据”。

既然“六一”儿童节是属于孩子们的,“其节日怎么过?如何过?我们是曾征求过孩子的意见?也许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想法。作为家长,定会从孩子自身出发,让孩子过个轻松愉快的节日才是最重要的;而幼儿园就不一样了,组织各种文艺演出活动排练,实则文艺“丰满”,虚则“变相”要钱。这不但耗时也耗力,导致孩子、家长体乏疲困。随即,幼儿园还要求家长缴纳“活动经费”,这明显是迫使家长的抵触情绪升温?进一步使二者处于对立面的囧境不宜扭转?再者,孩子无形中成为了最大的受害者。在笔者看来,前者出于“爱”的付出,后者则更多的基于“利”的角度,表面上,后者是为了孩子的成长而“教育”,实则不然。

 

所以说,我们何不反问一句,对于此种逾矩式的“变相”收费,作为家长就不应该主动去维护自身的权益了吗?此外,当地相关的职能部门,是否真正的履职尽能,实现了职能部门的恪尽职守的职业操守,是否缺乏监督管理不到位的不良工作作风而导致“乱收费”现象“泛滥”。虽然,家长丢了钱事小,但伤了孩子心事大,该责有谁承担?想必谁也担责不起。笔者认为选择怎么样的方式过“六一”,对孩子而言更适合且意义更大,在此问题上,我们要遵循既要让孩子开心快乐,又要让孩子满意幸福,同样也要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才是最重要的。

幼儿园如若没能足够的经济实力来举办文艺活动,倒不如让孩子自己做主,如何玩?怎么玩?把权力返规于孩子的实效会更好一些。其次,当地物价部门、工商部门以及教体部门等,理应及时清理整顿违规、越界、逾矩的违法行为,还社会一份公平,给家长一个交代,给孩子一个快乐健康成长的环境才是主流。同时,相关职能部门理应主动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方能树立阳光履职的政府公信形象,才能真正的履好职、尽好责、服好务。让那些冠出于“活动”之名“变相”收费的机构无处遁形。

(原标题:逾矩“变相”收费,岂能让家长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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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李新才 作者:宗庆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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