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自我,对孩子的行为有着很重要的调节作用。儿童最初是通过别人,特别是他心目中的权威人物对自己的评价而认识自己的。这时,别人的评价具有很强烈的暗示作用。父母的言行在孩子人生道路上的起点上起着至关重要的启蒙作用。
亲贝网(http://www.qinbei.com/)专家解释,认识自己当然包括认识自己的身体发育情况,如知道自己现在有多高、多重,认识自己的心理状态,认识自己的长处和短处,认识自己的特点等等。一个人只有能正确地认识自我,才能更好地完善自我,提高自我。
对儿童来说,认识自己是有一个发展过程的。初生的婴儿,对自己与别人、自己与事物都是混为一体不能区分的。1岁半左右开始学说话的孩子会用“我”字来表达他的意思,可以说是最初区分“我”与“我以外的事物”。但儿童的最初世界基本上是以他自己的身体和动作为中心的,这是幼儿的“自我中心主义”。
因此,对幼儿来说,要让他们认识自己,首先要以讲故事的形式让他们感觉到认识自己的重要性。如龟免赛跑是孩子很熟悉的故事,父母就要给孩子讲为什么乌龟在和兔子比赛时,能如此认真,不敢松懈,坚持到底呢?在比赛过程中,当免子睡觉时,乌龟难道不想休息一下吗?但是,乌龟不敢休息。因为它知道自己本来就比兔子跑得慢,如果不付出加倍的努力,坚持不懈,是不可能赢的。从这故事中让孩子感觉到,要做好一件事情,首先要了解自己的弱点,才能确定目标和行为方式。其次,父母和孩子应经常'以平等的朋友身分说说自己,说说别人。这种交流对孩子更好地认识自己感觉中的我和别人眼光中的我,从而更完整地认识自我。
当然,与孩子的这种交流不能在理论和概念水平上进行,而应以具体的、形象的实例来说明,否则双方的交往会无效。最后,当孩子在生活中犯了一些“小错误”时,如把纸任意去在地面上、玩了玩具后自己不收拾、硬抢别的孩子的玩具等等,父母不能心太软,不分是非地护着孩子。父母应指出其行为的不对之处,同时要有针对性地给以惩罚。惩-罚,在某种意义上讲是一种更深刻的爱。惩、罚不等于体罚,可以是停止他最向往的活动,给他一个思考的时间。
如有一次小佳佳(2岁半)把玩具硬币任意地丢在地毯上,我让她自己拾起来,她一定让我拾,自己不拾。我对她讲自己去的应该自己拾,但她很倔强,一定不拾。我又对她讲:“佳佳,外婆相信你会自己拾起来的。”随后就不再理她。也许是她怕失去大人的爱,也许是这段时间终于让她想清楚了我的要求,过了半个多小时,她终于拾起了扔在地上的硬币,并交给了我。我当场表扬了她,并说:“你错了能自己改正,就是好孩子。”同时又抱抱她。过了2个多小时,吃晚饭时,她拿了一小口袋的硬币,不小心把它们撒在饭桌下的地面上。由于硬币很多,我就说:“佳佳,我来帮你拾吧!”没想到孩子说:“不要,我自己撒的,我自己拾。”真是不能小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