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精子和卵子应该在输卵管中结合成为受精卵。受精卵又必须种植到子宫内膜中并形成胎盘后才能发育为胎儿。一般认为,种植于子宫内膜前的胚胎细胞对外界环境有相对的抵抗力,各种外因不致引起畸形,这段时间是指受精后的13~14天之内。
从受孕的第13~14天起,胚胎的绒毛中开始有血管形成,子宫内膜的螺旋动脉伸人绒毛间隙中,到第4~5周才开始建立胎盘循环并逐渐完善。然而,母体血循环与胎儿的血循环始终并不直接相通。胎血在绒毛内循环,孕妇的血液在绒毛外的绒毛间隙中循环,两者之间隔着绒毛壁的两层细胞、少许间质和绒毛中的血管壁。大多数药物经过母体进人胎儿的途径是:
药物吸收进人母血后,可经过子宫动脉及内膜的螺旋动脉流人绒毛间隙,然后,通过胎盘对药物的转运,进到绒毛内毛细血管,再经脐静脉、下腔静脉而分布到胎儿体内。也有一些药物是经过胎囊的羊膜转运进人羊水后,被胎儿吞饮,并随羊水进入胃肠道而吸收人胎儿体内。不过,随着胎儿发育阶段的不同,对药物的反应也不同,通常胎儿的发育大致分为三个时期:(见表〉
妊娠期用药应注意的问题
关于每种药物对胎儿的影响,至今研究得还很不具体,只能结合妊娠期的特殊情况,提出以下几方面提请注意:
①怀孕早期由于呕吐反应,常造成代谢紊乱。对于母亲来说,虽然仍属于生理变化,但因为药物在胃中停留的时间延长,使很多药物不易解毒和排泄,容易因蓄积而造成中毒或使副反应加重。
②妊娠期体内孕激素水平增高,可抑制某些药物与葡萄糖醛酸的结合而不易解
③给孕妇用药,除应考虑到对母亲的治疗作用,还应该想到会间接影响胎儿。例如,母亲便秘需用泻药时,可间接导致胎儿流产或早产。
④胎儿处于不同的发育阶段时,由于各器官功能尚不够完善,对药物的解毒能力也因药品的特性不同而有差异。例如,胎儿肝脏中缺乏葡萄糖醛酸转移酶,不能将代谢过程中的氧化物与葡萄糖醛酸结合,使之从尿中排出,所以,对氯霉素、磺胺类的药物解毒功能不足。同时,由于胎儿血脑屏障渗透性高,药物就容易在脑中蓄积而抑制呼吸,如吗啡、巴比妥等。胎儿的肾小球过滤能力只相当于成人的30%;因此,药物在体内排泄速度减慢,某些对母体无明显副作用的药物,对胎儿则可因蓄积而对器官产生损害。
尽管妊娠期用药对胎儿不利,但如果母亲合并内外科疾患时,就得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从母子双方来权衡用药的利弊,不得已时,还得用药。至于使用过某些有可能致畸的药物以后怎么办,应根据用药量和持续的时间等方面,综合考虑后做出是否继续维持妊娠的决定。然而,如果是在妊娠早期就曾用过某些有可能致畸的药物,还是应终止妊娠为好。
另外,不少怀孕妇女由于害怕药物引起胎儿畸形而不敢用药,可是,孕妇如果患有结核、贫血、糖尿病、心血管疾病时,合理的治疗不但对胎儿无害,还能防止胎儿受母体疾病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