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可辛执导的打拐题材电影《亲爱的》在国庆档取得口碑、票房双丰收。不过,影片中一句“失踪超过24小时,警方才会立案”的台词在网上引起了热议。对于这一说法,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给予了否认。
影片《亲爱的》取材于彭高峰2008年-2011年的3年寻子事件,他儿子3岁时被人在家附近强行抱走。影片中,黄渤在儿子失踪后去报案,警方告知失踪24小时后方能立案。
2010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规定,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公安机关应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并迅速开展侦查。
在《亲爱的》公映的第二天,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通过微博强调,所谓“失踪要等24小时后才能立案”的说法不准确。
5日,陈士渠在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进一步解释:“从2009年4月起,公安部就启动了打拐专项行动。目前,法律和警方都没有‘失踪24小时才能立案’的说法,但对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果是儿童或14岁以上、18岁以下的少女失踪或走失,可在第一时间报案,警方会以刑事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如果是18岁以上的成年女性有被拐嫌疑,也可立即报案,警方也会以刑事案件进行立案调查。”
导演回应
陈可辛称“非常惊讶”
陈可辛表示,没想到“失踪超过24小时,警方才会立案”这句台词会引起这么大的反响:“媒体和观众觉得24小时立案非常不合理,非常官僚,我非常惊讶。全世界几乎都是失踪24小时后才立案啊!如果小孩子跑到隔壁二婶家吃饭,没打电话,你去报警,警察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