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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产后胎盘被残留体内 河池一医院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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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11日

喜得龙凤胎本是件高兴的事,然而,廖某某却高兴不起来。2013年底,廖某某到河池市某医院妇产科住院待产。因双胎妊娠,廖某某当日进行了剖宫产手术,生下一对龙凤胎。廖某某住院6天后出院,但回家后一直感觉头昏、眼花、腰膝和腿关节疼痛,全身无力,阴道出血不止。半个月后,廖某某突然阴道大出血并昏厥一次。无奈,廖某某再次到该医院住院治疗,经检查,廖某某被诊断可能是胎盘植入或胎盘残留,但没有最终确定。

由于病情没有明显好转,廖某某转到上级医院进行治疗。上级医院诊断为宫颈有肿块,随后为廖某某手术剔除3块胎盘残留组织,手术后复查结果表明,廖某某宫腔内仍然还有回声团,疑是胎盘植入。由于她刚刚进行了大手术,医生建议三个月后再次进行手术。

今年9月1日,廖某某起诉被告河池市某医院赔偿各项损失123876元。经申请,河池市医学会对此次医疗行为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结论认为本病例医疗事故争议属于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廖某某认为,由于被告的过错导致她多次住院手术,身体上受到多次创伤,精神上受到长时间折磨。同时,医疗事故造成她不能哺乳两个婴儿,给她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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