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2018年2月9日消息,在国家监督抽检中,京东阿新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洛阳阿新奶业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洛阳阿新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纯牛奶,生产日期为2017年10月10日,脂肪检出值为2.57g/100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低于3.1g/100g)低17.1%,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于2017年12月1日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对洛阳阿新奶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22706546873P,住所:洛阳空港产业集聚区,法定代表人:董朝新)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发现标识生产日期为2017-10-10的纯牛奶,规格1×250ml×20盒,数量51箱;发现标识生产日期为2017-10-10的纯牛奶,规格1×250ml×6盒,数量152箱,执法人员对上述纯牛奶进行查封。经查,洛阳阿新奶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生产20盒装纯牛奶508箱,生产6盒装纯牛奶207箱,货值金额30785.4元。该局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洛阳阿新奶业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活动,查找产品不合格原因,整改问题,同时对标识生产日期为2017/10/10的纯牛奶进行召回。2017年12月11日,洛阳阿新奶业有限公司向当地局提交《召回情况说明》,显示标识生产日期为2017年10月10日生产的纯牛奶已消费完毕,无产品召回。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原标题:河南省食药监局公布1批次不合格纯牛奶风险控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