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区所接到区长公开电话,市民梁先生反映在新城区某大型市场花销70元购买儿童玩具车一辆,在店中调试正常,但回家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退货,商家不允,双方发生消费争议,因而请求主管部门调解处理。最后商家为照顾老人情绪,给予了让步,妥善处理了此纠纷。
新城区所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根据目前国家的相关规定,儿童玩具并不在实行“三包”的产品目录内。由于儿童玩具不在“三包”之列,所以商品在售出之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商家并没有义务提供“三包”服务,通俗来讲,售出之后,如果玩具不是质量问题,坏了商家是可以不管的。
为了避免由于儿童玩具没有“三包”服务而产生消费纠纷,购买儿童玩具最好到正规的商场或超市,并保留好相关的购物凭证。另外,在购买儿童玩具时,尤其是一些高价玩具时,消费者一定要要求工作人员当场打开包装,调试玩具,这样做一方面可以了解玩具如何使用,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查看玩具是否有质量问题。
虽然国家对儿童玩具并没有“三包”规定,但有些企业或商家可能对所生产或销售的商品明确相关“三包”规定,消费者在购买时要注意了解“三包”范围及期限,对于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的“三包”服务,最好用合同形式明确,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原标题:儿童玩具没有“三包”,如何解决售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