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张先生带儿子到市区一儿童游乐场游玩,孩子不小心踩到了一个玩具,然后摔倒在地,磕到一个高约35厘米的台阶上,导致下巴处严重受伤。张先生见状立即将儿子送到了中心医院,最终缝了7针。
本来是一次愉快的玩耍,没想到不光让儿子受到了惊吓、造成了身体上的创伤,下巴上近6厘米的伤口也直接影响了孩子的容貌。这让张先生懊恼不已。他认为,这个游乐场存在安全隐患,应当承担这次意外的相应责任。
对此,游乐场经营者也承认自己的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只是,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该怎么赔?
随后,张先生投诉到了婺城区市场监管局老周工作站。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发现,磕到男孩下巴的台阶其实是一块呈棱角90度的木料,外面只包裹着一层薄薄的塑料皮,该棱角没有打磨也没有包裹安全泡沫,确实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最终,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游乐场经营者当面向孩子父母赔礼道歉,支付受伤者医药费1950元,护理费用1000元,并退还消费者持有的该游乐场会员卡内所有余额1000元,合计3950元。
对此,市场监管部门也提醒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对于经营者来说,也应当预见到自身场所内设施存在的危险,并应采取必要防范措施以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一旦出现安全事故,消费者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为自身争取到应有的合法权益。
(原标题:男孩市区游乐场摔倒下巴磕出近6厘米伤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