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邮局办事处获悉,今年已累计截获儿童常温酸奶28批次,共计316.9公斤,已进行销毁、退运处理。
据介绍,根据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明确规定,活动物、肉类、动物源性奶以及奶制品、新鲜水果以及蔬菜、植物繁殖材料等16类动植物及其产品明确禁止携带、邮寄入境。
检验检疫部门介绍,这批酸奶主要来自荷兰、德国等西欧国家,而收货人主要是通过代购、海淘购买。
从数量上来看,其中70%是买来给自家孩子食用,而且主要适用于3岁以下的婴幼儿。工作人员表示,孩子的食品安全标准比成人高,未经检疫审批非法邮寄进境的酸奶奶源和生产加工过程不明,存在携带口蹄疫及其他检疫性疫病病毒的风险,一旦传入国内,造成疫病疫情传染,后果不堪设想。
且这些酸奶由境外入境,快则7天,慢则超过半个月,在运输过程中无法保证湿度、冷藏,更不排除破损,品质难以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