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食药监局高新区分局在进行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场核查时,发现并依法查扣无中文标签的婴幼儿配方奶粉33听。
据调查,经营者在开店初期为节约成本,从网上采购来这些无中文标识的婴幼儿配方奶粉,放在店里销售,且已经卖出去3听。
市食药监局高新区分局工作人员介绍,《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进口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和说明书应当载明食品的原产地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食药监部门提醒经营者,应当多学习《食品安全法》,在知法懂法的基础上依法经营,在购买进口食品时一定要查看外包装上是否有中文标签,如无中文标签,建议不要盲目购买,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消费者发现经营者销售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可到当地食药监部门或拨打12331进行咨询、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