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二孩时代,有人在犹豫生还是不生时,有些企业职工却只能在“企业规定的时间表内”生。“就给你半年时间怀孕,这期间怀不上的,只能再按照计划表重新排队”。
怀孕竟然还要排队,即便是在大包干的计划时代,从生到死的包揽中,恐怕也没有怀孕排队的统一安排,在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居然还有如此安排,可谓奇葩。从个体来说,确实有怀孕做计划一说,但这也只是局限于身体调适方面,而这个以单位之名下发的二孩生育时间表,显然是对个人怀孕计划的悍然干涉,从生理科学上讲,即便是做出了生育计划,谁又能保证这怀孕一定可以依计行事呢?谁能保证不发生任何意外情况呢?
一个让人唏嘘的事实是,根据媒体的梳理,如此奇葩的规定竟然由来已久,在医院、教师、导游等女职工比例较高的单位,“按计划”生育仍是一项潜规则。如今在二孩政策的冲击下,单位的经营、工作压力更加紧张,如此“潜规则”大有大行其道之势头,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种赤裸裸的性别歧视。
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不仅要求生育要有计划,连怀孕都必须做到万无一失,显然是对生育权利的破坏。而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更是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侵犯妇女生育自由的权利,在劳动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为什么会有这么奇葩的安排,根据企业的说法——女性占了半边天,如此安排也是无奈之举。换句话说,所谓的加强生育管理,只是为了工作需要。作为一家生产经营机构,注重经济效益和成本控制,当然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以牺牲职工的生育权为代价,从一开始便失去了合法性基础,并因此失去了职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一个缺乏人性关怀,缺乏人情味的企业,又如何谈更好的发展呢?从根本上说,排队怀孕,是用人工具化逻辑下的怪胎,没有把每个职工当成一个个生动而具体的人,而是流水线上的劳动工具。
潜规则的长期存在,以及荒诞的屡屡上演,说明在利益的驱动下,“怀孕排队”已然成为一些企事业单位规避成本的“路径依赖”,而希冀所有的用人单位富有人性关怀、充满人情味,依然不现实。相反,在不对等的利益博弈之下,还可能发生加剧性别歧视的情况,比如对女性就业的持续偏见。如何让排队怀孕的荒诞不再出现,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恐怕关键还在于相关法律权威的重塑以及职工话语权的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