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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 选择不早教 孩子就学有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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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5日

昨日上午,宝安区妇联副主席王红率资深律师、心理咨询师、区妇联权益部负责人等团队成员做客本报市民热线,就如何建设美好家庭、经营美满婚姻、维护妇儿权益等热点问题与广大市民零距离沟通交流。

陈小姐的孩子今年2岁零3个月,看到身边很多小孩子都被送到早教机构学习,她也想效仿。昨日上午,陈小姐就来电咨询,孩子这么小就送去接受早教是否有必要?针对陈小姐的疑惑,区妇联副主席王红表示,如今幼儿早教确实比较普遍,不过,父母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永远是孩子最重要的学校。

王红说:“父母给孩子的爱以及全心全意的陪伴,是孩子最好的启蒙教育。区妇联发现很多父母想要补充幼儿早期教育方面的知识,于今年年初启动了宝安区‘蒲公英’0-3岁儿童家庭成长服务体系,通过‘育无忧’父母学堂、‘幸福家’互助平台、‘亲子亲’拓展阵营等项目,对宝安城区0-3岁婴幼儿家庭开展育儿实践会、幸福之家大沙龙,科学育子、培养良好亲子关系。

王小姐结婚几年了,由于有“恐孩”心理,她到现在还没有要孩子,面对家人她感到压力很大。在昨日的来电中,王小姐说:“我自己一直挺害怕小孩子的,我是工作狂,也担心生孩子会影响自己的工作,但是我丈夫很喜欢小孩子,家人也希望我尽快生小孩,现在我的心理压力比较大。”

针对王小姐的来电,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刘莹建议她能尽量把这种心理负担与丈夫分享,共同承担。刘莹说:“和‘恐婚’一样,需要说给爱人听,让他先理解你内心的害怕,然后两个人一起去面对。由于老人给到的压力会比较大,要和老人表达自己的感受,希望得到他们的理解,给自己多一些时间。”

当下,未婚同居情侣之间出现矛盾纠纷的情况比较突出。刘海律师介绍,目前还有很多女性存在一种误解,以为只要是以夫妻相称而同居的男女,都可以被算作是事实婚姻。“法律的规定却并非如此。

我国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刘海说,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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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唐新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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