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番禺和南沙的两间商场被食药监部门抽查出9批次不合格的婴幼儿配方羊奶粉,涉及陕西的两家乳企:陕西圣唐秦龙乳业有限公司和西安宏兴乳业有限公司。其中,3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还有6批次产品虽符合国标,但与标签明示数字不符。
今日下午(4日),南都记者从国家食药监总局获悉,今年5-6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开展专项监督抽检,覆盖国内85家在产企业的产品及部分进口产品。抽检国产样品465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42批次。
其中,在广州市场终端上被查出问题奶粉的有9批次产品,皆为婴幼儿配方羊奶粉,涉及两家公司:陕西圣唐秦龙乳业8批和西安宏兴乳业1批。其中三批次为不符合国标,还有6批次与标签明示数值不符。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据了解,这9批不合格羊奶粉是在广州市番禺区化龙之爱食品店、南沙区大岗敏哲宝贝婴儿用品店、番禺区石基乐岛婴儿用品店三家商场上被抽查出的(详见下图),但这些产品很有可能也销往了广东其他地方。
从全国来看,42批次不合格样品中,11批次与国标不符,涉及6家企业,另外31批次与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不符,也涉及6家企业。
【回应】
陕西圣唐乳业:
“相关部门很忙,没有时间接听你们的电话”
根据《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食药监总局也表示,已经分别通知黑龙江、陕西、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生产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截至今日下午6时,两家公司官网都还未给出明确的召回提示信息,告知消费者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根据食药监总局今年3月发布的《食品召回管理办法》,食用后可能导致一般健康损害的情况下,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48小时内启动二级召回。
而对于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72小时内启动3级召回。
南都记者今日(4日)下午分别致电前述两家乳业公司。陕西圣唐秦龙乳业一接线员表示,公司已经启动了召回程序,相关部门已经在运作,但是“很忙,没有时间接听你们的电话”。西安宏兴乳业公司接线员则表示,公司负责人已多日不在公司,暂无法答复。
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由于食品召回制度不完善,市场对食品召回容易出现过度“解读”:一旦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要召回,消费者容易陷入过度恐慌,认为这一类食品质量有严重问题。
胡颖廉认为,这种情况下,企业本身也往往认为食品召回是“负面新闻”,会让声誉受到严重影响,不愿意主动召回。“即便企业启动了食品召回,也不愿对此进行传播宣传,希望影响的范围越小越好,达不到食品召回的风险警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