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消费者侯先生带着出生刚满三个月的孩子到一家儿童摄影工作室拍写真,选择了一套价格为1399元的纪念照。当时摄影师共拍摄了120多张照片,而当李先生拍摄完毕并付了款后,商家才告知底片只赠送挑选入册的28张,其余底片要另收费。侯先生认为商家没有提前说明,要求该摄影工作室退还所有底片,但遭到拒绝,侯先生于是找到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请求帮助调解。
经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调查,侯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摄影工作室的工作人员称,拍摄时拍了120多张,其中28张入相册,底片是免费赠送的,但多拍的底片如果顾先生喜欢可以支付一定费用后拿走。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指出,摄影工作室拍摄前没有将相关信息明确告知消费者,自行规定收取底片费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调解,该摄影工作室最终免费赠送顾先生拍摄的全部120张底片。
案例分析:根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摄影冲印业经营者应当将拍摄、冲印的全部音像资料交付消费者,不得自行保留,不得在约定之外收取其他费用。本投诉案例中,摄影工作室没有提前将底片需付费等相关信息明确告知消费者,那么当消费者要求退还底片时,商家就不应当收取底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