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北京市石景山区某幼儿园的一名教师,在今年3月,用针扎伤了至少4名孩子,还威胁孩子不许哭也不让说出去。家长们带孩子到医院进行了伤情诊断。石景山区警方查明核实此事,对涉事幼儿园孙姓女教师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元的处罚。
一提虐童,马上闪现的就是此前曝光的浙江幼儿教师手提孩子耳朵扔到垃圾桶的画面。这几年幼儿园虐童事件屡屡见诸报端,无一不引发民众强烈的愤慨,涉案教师也都受到了严肃惩处。但是,类似事件却屡禁不止,这背后的原因值得我们反思。
首先,发生在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的虐待事件带有一定的隐蔽性。中国人有“棍棒底下出孝子”的传统教育理念,一些家长把孩子交给老师时,也会表达出“严厉管教”的希望。这为一些素质不高的教师使用体罚虐待的方式管教学生提供了心理暗示和借口,他们往往认为打骂是管教手段而非伤害。近年来,虽然家长对于教师体罚孩子的容忍度逐渐降低,但由于孩子心智不成熟,对老师存在敬畏心理,对于来自老师的、打着“管教”幌子进行的惩罚,很多孩子在接受惩罚后不敢告诉家长,这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虐童事件被及时发现的概率,助长了此类事件的发生。
其次,幼教机构把关不严,个别教师素质不高。上述新闻对于涉案教师是否有心理问题虽然没有提及,但从其行径来看,极有可能具有心理问题。而此前曝光的浙江温岭事件中,当事女教师就存在类似“施虐狂”的某种心理问题。而这些具有心理问题的教师一旦在工作或生活中遇到压力或是困扰,自然会通过虐待孩子来释放压力和不满。这些素质不高甚至有心理瑕疵的教师,之所以能够进入幼儿园等教育机构,与当前学前教育师资严重匮乏,不少幼儿园只能聘用无资质的幼儿教师,致使个别素质不高的工作人员进入幼教队伍有很多的关系。
第三,相关部门处置不力。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相关机构应当承担责任。然而,一些学校幼儿园却无视法律规定,一旦事发,不是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取证,而是“捂盖子”,以辞退涉事教师、赔点钱的方式了事,力求把自己摘干净。主管部门的后续处置也多是处理直接责任人,很少涉及对整个幼儿园的整改和规范。所以,一旦事态平息,幼儿园会再聘用其他幼教老师,管理制度以及用人标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也就为此类事件的再次上演埋下了隐患。
因此,解决教师虐童事件不能仅仅止于处理涉事个人,而必须多措并举形成合力,进而从根本上斩断伸向儿童的罪恶之手。
首先,要加大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改善幼儿园办学条件和师资,严格幼儿园办学资格的审查,提高幼儿教师的准入门槛。幼儿园在管理上不仅要注重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更要关注教师的心理健康。
再有,要加大行业监管和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此类虐童事件,除了按照法律规定给相关当事人处以拘留、罚款乃至有期徒刑的处罚外,更要通过行政手段将有过类似“前科”的幼儿园和幼师备案,建立“黑名单”,对于情节严重的幼儿园要暂停办学或取消办学资格,对于涉事教师要取消其幼师从业资格。
最后,引导学生和家长正确认识此类事件,分清哪些是正当的管理教育手段,哪些是野蛮的虐待伤害。畅通虐童事件的举报投诉以及维权救济渠道,引导家长用法律手段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