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节即将来临之际,为保障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运行,辽宁省营口市质监局会同营口市园林处,于4月10日对营口市内人民公园、楞严寺公园的大型游乐设施进行安全大检查。
按照国家质监总局要求,大型游乐设施由原制造单位确定使用期限和使用条件,要选择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改造。此次安全大检查是营口市质监局落实去年底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整治工作会议的具体行动。执法检查人员重点检查了无设计使用期限和超过使用期限的特种设备使用年限、维修改造、定期检验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要求经营者重视特种设备安全,认真做好设备的定期检验、日常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经检查,2个公园现有25台(套)大型游乐设施,其中,8台(套)正在进行项目更新,2台(套)已完成维修改造,3台(套)现暂停使用并与厂家联系于近期维修改造,2台(套)未改造已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