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德城区食药监局新湖食药监所突击检查辖区内幼儿园食堂,在抽查的19家幼儿园食堂中,有5家食堂存在问题。
“天气变暖,食品很容易变质,厨房的规范操作更为重要,否则就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等问题。”新湖食药监所所长颜海军介绍,检查中发现幼儿园食堂总体环境不错,但在一些小细节上不够达标,“比如,在蔬菜粗加工间,工作人员清洗的两个菜墩没有生熟食、半成品等标识。”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菜墩不标识清楚很容易混用,导致细菌滋生等问题。检查过程中,幼儿园负责人现场进行了整改,让厨房工作人员拿出新菜墩,贴上了标识,防止混用。
此外,在检查时,还有的幼儿园食堂存在冷冻柜内的食物裸露摆放、生熟混放在冷柜中等现象,也违反了相关规定,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除了安全卫生检查,还针对幼儿园食堂索证索票和消毒、留样等环节进行了检查。“索证是指食堂向供货商索取的营业执照、生产流通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索票是指进货的发票等票据,检查这些证件,主要就是要确保食堂进货渠道可追溯,这样在出现食物问题时,可以追踪到源头进行查处。”
执法人员在对另一家幼儿园仓库储藏的食品、留样柜、厨房消毒状况进行检查时发现了问题。“上面的消毒记录、取样记录没做好,出了问题查不到源头,要限期整改。”
据介绍,按照要求学校的每餐饭菜留样不少于100g,留存时间不小于48小时,只有这样,在发生食物问题的时候,才能第一时间知道是哪种食物出了问题,便于追究责任,也有助于食物中毒的急救。
针对上述问题,食药监管部门要求幼儿园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并签订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确定餐饮服务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幼儿园食堂也承诺了相关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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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食物不能进幼儿园食堂
据了解,目前只有具备加工凉菜条件的大学食堂,才允许加工制作凉菜。由于凉菜没有经过高温杀菌,所以对制作所用的器具如菜刀、菜板等要求非常严格,而在一般的学校食堂,由于条件限制,很多细节无法做到。所以,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规定,中小学及幼儿园的食堂不允许加工凉菜。
除了限制加工凉菜外,还禁止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的食堂采购四季豆、黄花菜、发芽土豆及来路不明野蘑菇等高风险的蔬菜,建议禁止学校食堂自制豆浆等。(记者 李森 通讯员 栗慧聪 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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