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公园驾驶玩具车,撞倒八旬老太吃官司并赔偿医疗费。年轻妈妈带5岁的小平(化名)在文化公园玩电动玩具车,撞倒了正在散步的老太薛某,结果被老太告上法庭。3月16日,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终审判决结果,需向老太赔偿1.2万元医疗费用,小孩与电动玩具车经营者各承担50%费用。
小孩驾驶电动玩具车撞倒八旬老太
事件发生在去年3月15日,小平的妈妈带他到禅城区文华公园电视塔广场玩,见到电视塔广场有摊贩出租电动玩具车,她就租了一辆给儿子玩,想让儿子玩得开心点。
正当小平玩得开心时,意外发生了。由于电动玩具车场地并没有被围蔽,也未有任何的防护,当小平驾车在广场上行驶时,与年近八旬的薛老太(化名)发生了碰撞,老太太当场倒地,并发出痛苦的呻吟。随后,薛老太的家人将其送到附近的医院救治。经过医院诊断,薛老太腰椎、左髌骨发生骨折。
八旬老太索赔3.1万元医疗费
事发当日,小平的妈妈也赶到了医院,并主动垫付了4000元治疗费。尽管如此,在薛老太看来,这些钱并不能弥补自己因此而遭受的各种损失,向小平的父母提出了更多的索赔,但遭到小平父母的拒绝。于是,薛老太一纸诉状将小平母子及电动玩具车的经营者陈某(化名)告上了法庭,索赔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合共3.1万多元。
禅城区法院一审审理后,核定薛老太的各种损失合计1.2万多元,判决小平母子承担85%责任,赔偿1万多元,除去已支付的4000元,还需赔偿6900多元;而儿童车经营者陈某担责15%,赔偿1900多元。
小平的妈妈不服,上诉至佛山中院。佛山中院审理后,认定小平一方应承担50%,儿童车经营者陈某也应承担50%的责任,最终判决小平母子赔偿6000多元,除去已经支付的4000多元,仍需赔偿2400多元,而陈某则需赔偿薛老太63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