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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咳药克咳敏当糖球分享 致五儿童药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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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11日

幼儿园大班一名男孩将克咳敏颗粒带入幼儿园,午睡时和另外四名小朋友分享了“糖丸儿”。

结果,五个孩子都进了医院。

“一下子来了五个孩子,这种情况很少见。”昨日,辽阳市中心医院儿科病房主任马凯介绍了一起特殊病例。

2月4日16时许,急救人员把3名六七岁的孩子送进了儿科病房。一名7岁的男童情况最为严重,躁动、意识不清,偶尔胡言乱语,一名6岁的女童则双手发颤,另外的一名男童没有明显症状。

医生觉得,孩子们症状像中毒,家长告诉医生,这三个孩子吃了一种镇咳的药物克咳敏,才出现这种状况。但究竟吃了多少,家长们不知道。

过了一会儿,又有两名孩子被送进儿科病房。家长们说,五个孩子同在一所幼儿园。

针对孩子们症状轻重情况,医生们采取了洗胃治疗、饮水催吐治疗,同时针对中毒的表现对症促排泄等治疗措施。

直到20时,孩子们的病情才基本稳定,没有症状的三个孩子当晚出院,病情严重的男孩转入上一级医院继续观察治疗,而女孩仍留在医院继续治疗。

通过女孩家人的聊天,记者了解到,当日一个男孩把妈妈给他吃过的止咳药—克咳敏带入了幼儿园,午睡期间,男孩与小朋友们分享了克咳敏。

这种克咳敏是糖衣包装,家长分析,一定是孩子们把克咳敏当做糖丸儿吃了。

医生提醒

家有孩子 药品放置要留心

马凯主任介绍,临床中,幼儿因误服药物导致的中毒十分常见,药物中毒是儿童意外伤害的一个常见原因。

不是所有药物都适合儿童服用,克咳敏具有抑制中枢神经作用,过量服用,可能引发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儿童用药不是简单地将成人用药剂型减量,很多成人药物存在肝肾功能等方面的损害,而儿童的肝肾等脏器功能发育尚未完全成熟。因此,家长一定认真阅读药物说明书,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此外,对于有孩子的家庭,家中的药物必须放置在孩子够不到的地方,儿童药物最好使用专用的药箱单独存放。

律师说法

孩子造成他人损害 监护人担责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律师李宗胜认为,携带药物孩子的家长应该对其他孩子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应该承担第一责任。幼儿园只要尽到了管理责任,并及时救治,就不承担责任。如果幼儿园存在过失,如应看到孩子携带药物而没有看到,或者由于过失没有看到,幼儿园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也是很小的一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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