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京山钱场的万女士致电12315投诉,称她的孩子使用强生沐浴露后,皮肤红肿脱皮。经工商查证,“强生”系假冒,万女士获906元赔偿,涉事商家被调查。
前不久,万女士在钱场一超市以52元的价格,购买了一瓶一升装强生婴儿洗发沐浴露,使用几次后,万女士发现孩子的皮肤变得粗糙、部分皮肤出现红肿脱皮的现象,她怀疑买到了假冒商品,遂向工商部门投诉。
接到投诉后,京山县工商局钱场工商所立即着手调查,并将产品送检。经厂家鉴定,万女士购买的强生沐浴露系假冒的侵权商品。在调处中,万女士要求商家给予精神补偿。经工商人员现场调解,涉事超市同意在赔偿万女士商品金额52元,医药费354元的基础上,给予500元精神抚慰费,总计906元。目前,该超市销售的假冒强生沐浴露已被封存,工商部门正对此作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