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宝粥里吃出不明异物,疑似虫子和米糠,但商家代表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却始终未对不明异物给出明确答复,只是口头承诺“赔一瓶”。对于商家代表的态度,消费者表示难以接受。
消费者:
八宝粥吃出不明异物
昨日,家住后岗村的陈女士拨打本报热线称,12月17日,其在自家楼下便利店买了瓶泰山莲子八宝粥喂给4岁的孩子吃,不料中途却从八宝粥里舀出一些不明杂物,疑似虫子和米糠。发现问题后,陈女士便按照瓶罐上标示的厂商服务电话,与厂商取得联系。不久,一名厂商业务代表便到陈女士家里核实情况。据陈女士透露,当时该业务员查看异物后称,八宝粥是多种谷物制作而成的,就算有米虫和米糠也是正常的,吃下去没事,如果陈女士愿意调解,就赔一瓶。听到这样答复,陈女士表示十分气愤:“明显太敷衍,完全没考虑到消费者吃下这种不明异物是什么感受,更何况是小孩吃了,万一出了问题怎么办?”
记者观察陈女士提供的八宝粥里,发现有一条呈黄色长条状,另一片呈褐色薄翼状。根据瓶身标注,该瓶八宝粥生产于2014年6月1日,保质期为24个月,由泰山企业(漳州)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公司)制造。
厂商:
食品开封难以确定真伪
随后,记者与当时到场核实情况的泰山公司宁德片区业务代表温女士取得联系。其告诉记者,当天她确实到场看过所谓的不明异物,但她不认为那是虫子,而是一种谷物。同时温女士坦言,因在宁德地区她也是第一次碰见这种情况,没有处理经验,当时也不想把事情闹大,就许诺赔一两瓶八宝粥给消费者,但具体处理方式还要向领导请示才可以答复。就此,随后记者又与该公司宁德片区胡主管取得联系,其告诉记者:“八宝粥生产过程都是经过疏导程序的严格筛选和高温蒸煮,不可能出现虫子这一情况,几十年间都没有出现这样问题。”同时,胡主管表示,罐头食品开封后难以确定真伪,如有虫子也可能是打开后再掉到罐头里的。
而后昨日记者多次拨打了泰山公司服务电话,但该公司品保部门均无人接听电话。最后,总机客服人员答复记者,品保部门相关负责人已请假,关于陈女士反映的问题公司将尽快组织调查了解,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食药监局:
若不符合食品安全可索赔十倍赔偿金
就此,记者咨询了蕉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其告诉记者,消费者如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可以携带相关问题食品到当地的食药监部门进行投诉。工作人员受理后会对经营者和消费者分别进行调查了解,并对有必要送检的问题食品进行统一鉴定,若最后查明食品确实存在安全卫生问题,工作人员将对当地经营者做出相应的处罚。
同时,据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我国《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