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贝网讯 9月16日消息,从汕头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汕头市明杰玩具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的“遥控车(986-1)”被处以行政处罚,其生产的遥控车(986-1)被没收。
汕头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粤汕)质监罚字〔2014〕81号的汕头市明杰玩具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的“遥控车(986-1)”产品案处罚结果。法定代表人为伍建坡、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为59584139-3汕头市明杰玩具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11日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国家标准(GB19865-2005)要求的“遥控车(986-1)”144只,货值1728元,已销售43只,获取违法所得107.5元。上述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汕头质量技术监督局2014年9月1日决定其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为:
1、责令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国家标准要求产品的行为;
2、没收违法生产的“遥控车(986-1)”98只(含备份样品);
3、处以罚款3500元;
4、没收违法所得107.5元。罚没款合计3607.5元。
[2014]汕质监局罚公字0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