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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措施加严 切实保障婴幼儿乳粉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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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04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在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媒体座谈会上的讲话,以下是他的讲话内容。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由九部委共同主办的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媒体座谈会。婴幼儿配方乳粉是广大婴幼儿的必需主食,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下一代健康成长,关系亿万家庭的幸福和国家民族的未来。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李克强总理、汪洋副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多次作出重要批示。5月31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强调把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水平,作为抓好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突破口,全力以赴打好提高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水平的攻坚战,重塑消费者对国产乳粉的信心。6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九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出台了更加严格的措施。下面,我从两个方面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一、当前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总体情况

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对于我国乳制品特别是婴幼儿配方乳粉产业是个沉重打击,使整个国产乳制品行业的质量安全形象大打折扣,消费者对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信任度大幅下降、跌近谷底。为切实加强乳制品特别是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国务院相继颁布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文件。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多次专门研究加强乳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工作,连续几年部署乳品专项治理整顿。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不断加大对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的扶持和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出台了《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进出口乳制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乳制品质量安全工作制度。实施了一系列支持乳品行业发展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

2008年至2012年,中央财政投入巨资,支持改造完善3000多个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小区,改良奶牛5200万头,支持以婴幼儿配方乳粉为重点的60多个乳制品项目生产条件改善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从2012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还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乳制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风险监测和风险排查。制修订并公布了68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标准的安全性指标与国外婴幼儿配方乳粉标准相同,营养指标也没有明显差异,更加符合我国婴幼儿的营养需求。2011年,质检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对乳制品生产企业重新审核,提高准入门槛,淘汰了475家生产条件差、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低的乳制品生产企业。

通过几年的努力,我国乳品产业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和发展,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截至2012年底,我国奶牛存栏量约为1440万头,100头以上规模养殖比重达到35%,年产牛奶3744万吨。目前,全国共有持证奶站1.3万个,比2008年减少6890个,减幅达34%;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127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企业54.5万家。2012年,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约60万吨,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约9万吨。

2011年至2012年,质检总局组织对全国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及全部品种的产品进行了风险监测,累计监测国内生产(含国外品牌国内加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样品12082个,发现问题样品93个,问题检出率为0.77%。对于发现的问题产品,当地监管部门均立即采取措施,依法予以处置,消除风险隐患。2012年,质检总局共检出进口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43批,占全部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总批次的1.13%。2012年,按照婴幼儿配方乳粉7大类58个指标,质检总局组织对110个国内企业品牌(包括外资在华企业品牌)和140个进口的原装品牌产品进行了比较监测。

从风险监测和国内外婴幼儿配方乳粉比较监测的数据分析,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总体水平稳定向好,在质量安全指标和营养指标上,国产与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没有明显差异,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好于其他类食品。尽管如此,由于我国乳制品产业基础仍然比较薄弱,从业者道德诚信和法律意识不强,监管能力还不强,影响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问题的隐患仍然存在,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切实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九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各有关部门正在结合部门职责,进一步细化措施,确保意见提出的要求落到实处。下面,我首先向大家介绍一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即将实施的新举措。随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等部门将分别向大家介绍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管理、生鲜乳质量监管、婴幼儿食品安全标准和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等方面所采取的一些新举措。

(一)参照药品管理办法,从严强化生产经营管理。一是参照药品管理的有关措施,严格生产许可。修订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从企业生产设备设施、原辅料把关、生产过程控制、检验检测能力、人员素质条件、环境条件控制和自主研发能力等方面提出更加严格的条件。二是参照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模式,要求生产企业全面实施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完善审核工作。三是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和原辅料使用备案制度,将要求企业生产的每一种产品,其配方和生产该种产品所使用的原料、辅料,必须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如有变更,必须提前申报。四是加强产品包装和标签管理,企业申请许可和调整产品品种时,必须申报产品包装的式样、颜色及标签。

如果产品包装变化,必须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五是结合今年企业生产许可证期满换证,按照重新修订的许可条件和要求,开展再审核再清理工作,对奶源质量无保障和生产技术、设备设施、检验检测条件落后的企业,坚决予以淘汰。六是推行婴幼儿配方乳粉电子信息化管理,努力实现产品全程可查询、可追溯。七是向社会及时公布并实时更新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进口商和产品名录,包括产品包装式样和标签,便于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识别产品真伪。八是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许可管理,严格审核经营条件,在食品流通许可项目和注册登记项目中实行分项审核和管理。

(二)从严落实各项质量管理措施,突出企业首负责任。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真正担负起质量安全首要责任。一是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具有自建自控奶源。对以生鲜乳为原料的,要求企业具有自建奶源基地,确保生鲜乳质量合格;对以原料乳粉为原料的,要求企业对原料乳粉质量可控,并严格执行原料乳粉、乳清粉批批检验等措施,确保原料质量安全。二是要求生产企业严格生产过程控制,严格执行生产过程记录和销售记录,进一步完善电子信息记录系统,建立产品追溯制度。三是要求生产企业必须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四是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对出厂产品按照标准实行全项目批批检验,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是要求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 “五不准”:不准委托加工,不准贴牌生产,不准分装生产,不准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准使用牛、羊乳(粉)以外的原料乳(粉)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六是要求经营单位应购入和销售列入政府监管部门公示目录的合格产品,实行专柜专区销售,试行药店专柜销售。七是要求经营单位加强产品销售管理,对距保质期不足1个月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采取醒目提示或提前下架等措施处理。八是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先行赔偿和追偿制度,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从严强化监管措施,全面提升日常监管水平。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日常生产经营监管,确保质量安全。一是加强对生产企业持续保持许可条件、生产过程记录和备案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二是组织专家对生产企业的检验能力进行考核,主要是监督企业落实原辅料检验检测和产品出厂全项目批批检验制度。三是研究制定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注,便于包装标签的备案管理和监督检查。四是加强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要求经营单位建立完善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重点加强对母婴用品专营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监管。五是研究制定网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管理制度,规范销售行为,加强网络销售监管。

六是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产品监督抽检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并及时公布违法违规单位“黑名单”。七是组织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定期监督抽检,对企业生产、市场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开展抽样检验,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引导消费,提振消费信心。八是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风险监测,加大监测频次,对监测发现的风险,及时组织专家进行分析研判,采取措施,化解风险。

(四)突出执法检查重点,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与有关部门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执法检查,突出从四个方面严打违法犯罪行为,一是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篡改生产日期、涂改标签标识等违法行为。二是严厉打击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和营业执照生产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打击假冒、仿冒知名婴幼儿配方乳粉注册商标、特有包装装潢以及伪造产地等虚假表示、虚假宣传行为。四是严厉打击婴幼儿配方乳粉、原料乳粉和乳清粉的走私行为。各级监管部门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和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突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努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支持媒体和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督。将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媒体反映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安全隐患,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和处置。支持乳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科技协会等社团组织,开展促进行业自律、引导市场消费、维护消费者权益以及宣传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和喂养知识等方面工作。将配合宣传部门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未经国家专门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复核,任何单位不得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检验检测结果和信息,以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和准确。

(六)突出综合施策,加大对产业发展扶持力度。有关部门将进一步通过财政补贴、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形式鼓励企业进行奶源建设、技术改造和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同时,将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督促经营单位取消对婴幼儿配方乳粉营销不合理收费。

同志们,朋友们,我们今天以媒体座谈会的形式,与媒体记者、食品安全专家、企业代表和行业协会负责人等各界代表一起座谈,通报国家监管部门即将对婴幼儿配方乳粉采取的监管举措,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对提升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水平,促进我国乳制品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重塑人们对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信心,需要有一个过程,更需要我们认认真真、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我们将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协调,明确责任,逐项落实。

同时,要按照本届食品安全宣传周提出的“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主题要求,充分调动媒体、行业协会、消费者、专家等社会各方力量,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增强社会合力,构建食品安全共管共治格局。只要大家共同努力,就一定能够保证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保证让祖国的下一代喝上安全、放心的配方乳粉,重塑消费者对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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