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贝网

婴幼儿乳企采取拟建信用档案管理

产品

2014年08月11日

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拟采取“一企一档”形式管理,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增加监督检查和产品监督抽检频次。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规范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建立全国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一企一档”的原则,建立本行政区域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据了解,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基本信息应当包括:企业信息,企业名称,生产地址,企业法人代表及联系方式,企业质量安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生产许可信息,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及有效期,生产许可证换发、变更情况。产品信息,产品品种,生产工艺,产品配方,使用的原辅料及包装、标签信息。

监督管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信息应当包括:监督检查信息、监督抽检信息、风险监测信息、违法行为查处信息、食品召回信息、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部门通报信息。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社会监督信息应当包括:消费者投诉举报信息、社会组织监督信息、媒体曝光信息和其他需要记录的社会监督信息。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互相调阅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且鼓励采用电子信息化记录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根据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档案记录的信息,评定企业信用等级,作为对企业分类监管的依据并进行公布。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增加监督检查和产品监督抽检频次。

+1

来源: 作者:赵静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