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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乐场里受伤要求索赔 注意游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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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25日

近日,南京市雨花台区玉兰路上某商场内新开了一家儿童游乐中心,开业时间不长,投诉却不断,大多都是家长们反映孩子在游戏过程中受了伤,要求商家索赔的。

市民何女士的孩子被游乐中心倒伏的桌子砸伤,花了750元医药费,要求商家赔偿医药费,商家不同意。何女士投诉到了雨花台消协。在消协的协调下,该商家将何女士的情况报批北京总部,同意赔偿何女士孩子的医药费。

市民祝女士的孩子在该游乐场摔了跤,到医院检查确定为趾骨骨折。但是商家只赔了祝女士五张游乐券,并要求祝女士写下承诺书不再追究。祝女士表示非常不满,投诉到了雨花台消协。经过协调,该商家的总部已经介入,将在孩子治疗完成后对孩子的医疗费用进行赔付。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而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孩子们在游乐场中游戏,安全上应该得到保障,若是受到伤害,家长应该尽量保留票据、照片以及其他家长的证言、联系方式,作为日后索赔的证据。但是,一般的游乐场中孩子多工作人员少,一人看多个孩子难免疏忽,为了保障孩子的安全,消协建议家长还是尽量陪在孩子身边,确保孩子能够安全、快乐地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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