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1季度,国家质检总局组织抽查了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7个省、直辖市118家企业生产的118批次童车产品,包括儿童自行车、儿童三轮车、儿童推车、婴儿学步车及其它玩具车辆5个品种。
本次抽查对童车产品的机械物理性能、燃烧性能、迁移元素、产品标识等四大类12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发现,有8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动态耐久性试验、可触及的危险锐利尖端、防撞间距、动态强度、产品标识中的适用年龄等项目,其中有4种产品的产品标识中的适用年龄项目不合格。
2014年第1季度,国家质检总局组织抽查了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7个省、直辖市118家企业生产的118批次童车产品,包括儿童自行车、儿童三轮车、儿童推车、婴儿学步车及其它玩具车辆5个品种。
本次抽查对童车产品的机械物理性能、燃烧性能、迁移元素、产品标识等四大类12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发现,有8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动态耐久性试验、可触及的危险锐利尖端、防撞间距、动态强度、产品标识中的适用年龄等项目,其中有4种产品的产品标识中的适用年龄项目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