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媒体刊登了《首批奶粉“落榜”企业牵涉多家知名品牌》的文章,文章中提到一些未获得婴幼儿奶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中包括贝因美。经核实,公司针对上述报道事项说明如下:公司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全资子公司全部获得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具体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8日发布的有关公告。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布的符合《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的82家生产企业名单,公司下属四大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全资子公司全部在名单内。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不在2013年12月2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2014年5月31日前完成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再审核的128家名单之列,是因为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不直接从事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但公司下属四大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全资子公司都已分别获得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因此作为下属四大全资子公司的母公司不需要再持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与本次新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证换证审查没有任何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