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入相册的底片需每张20元买回,律师称此“潜规则”违法。
前天,郑州市民袁先生向反映,他在郑州市某专业儿童摄影机构为儿子订购一套亲子照,想把照片制成相册作纪念。没想到竟遭遇影楼“潜规则”,不入相册的照片底片不但不能带走,还需以每张20元价格买回,令他十分不满。律师认为,摄影业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后,应当将全部照片、底片交付消费者,收取费用属违法行为。
2014年2月份,郑州市民袁先生在建设路碧沙岗北门对面某家专业儿童摄影机构,花2000多元订购了一个“成长套餐”,分别在儿子满月、百天、半岁、一岁时拍摄四组照片,制成三个精美相册。
3月22日,袁先生到该摄影店选照片入相册,却被店员告知,不入册的照片底片不能带走。经协商,店员答应袁先生可挑选除入册照片外十张底片带走,但在将来要拍的照片中,不入册照片底片一张也不能带走。
袁先生说,店员还告诉他,想带走底片,要20块钱一张。他认为,摄影店“取底片要另加钱”的做法非常不合理。
昨日下午,记者在郑州文化路上多家婚纱摄影店、个人摄影工作室了解到,拍婚纱照不给底片成了这个行业的潜规则,大多数影楼、工作室都要求消费者付费才能拿走多拍的底片,价格在10~25元不等。
曾经营过影楼的张先生向记者透露,取底片要另加钱很普遍,底片收费是影楼的一大块利润。
律师说法
消费者有权免费获全部照片及底片
河南豫和律师事务所李瑞丽律师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艺术照的著作权应归影楼所有,但电子数据及肖像权应归消费者所有,对消费者照片底片另收费属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从事摄影、冲印业的经营者,应当保证摄影、冲印质量。摄影业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后,应当将全部照片、底片(包括数码相机的数据资料)交付消费者,不得自行保留,不得因此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