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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出生即被上门推销儿童摄影 家长疑隐私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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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24日

“孩子出生还不到半个月,就有人上门推销儿童摄影,还打着妇幼保健院旗号,这些人是怎么得到我家信息的?”日前,家住东丽区的曾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自家遇到的烦心事。

曾先生的太太怀孕期间曾在东丽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居民习惯称其旧名“东丽区妇幼保健院”)和社区医院做过检查。2月20日上午11点左右,曾先生家来了一名妇女。“她进门就说自己是‘妇幼保健院’的,但未出示证件,我父母出于对医院的信任,让她看了小孩。”曾先生告诉记者,妇女进门后一直夸孩子结实,家人照顾得不错,但后来却掏出个小册子,说妇幼保健院还有做手印、脚印等服务,并提供“百岁”时的上门摄像服务。

“我们开始怀疑她的身份,便再次询问,她自称姓李,一口咬定就是妇幼保健院的,在东丽区办公,我们要名片,她也不给。”曾先生表示,这名妇女比较“油”,从未说过来自东丽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但只言片语给予他们心理暗示,让他们认为其就是在那里工作。“她说当天就得定下来,否则孩子手脚长大就做不了了,后来我们拒绝了,她留下一张儿童摄影的彩色宣传页后离开。”

曾先生说,自己对这种借医院名义上门推销的行为感到十分气愤。他同时提出疑问:“摄影机构是如何得知我个人信息的?摄影机构为何敢明目张胆打着医院旗号登门推销?这种上门推销行为是否已构成违法,新生儿权利该如何保护?”

击水律师事务所王茜律师分析认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如果情节严重,当事人有可能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而如果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非法提供给他人,则有可能构成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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