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效快、不复发”,“无副作用、安全可靠”……违法医疗广告,常常在功效上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昨天,杭州市工商局西湖分局公布6起违法医疗广告案件,其中包括杭州同济医院、杭州艾玛妇产医院、杭州天目山妇产医院以及几家医疗门诊部。
今年3月底以来,西湖工商分局开展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密集检查,公开投诉举报等方式,重点查处以功效和承诺欺骗消费者,在药品和医疗广告中宣传治愈率、有效率,非药品、医疗器械在广告中宣传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利用专家或患者、消费者名义现身说法,夸大功效的广告内容等广告违法行为。短短两个多月时间,共接连查处6起违法医疗广告案件,罚没款总计12.3万元。
杭州同济医院被查处的违法行为,主要是利用网站,发布含有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内容,以及以患者名义、形象作证明,宣传“疤痕消融复合疗法”、“异体免疫中医疗法”等诊疗方法,含有“疗程短、见效快、不复发、无副作用、安全可靠;深治病根、杜绝复发”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病人。
而工商执法人员在对杭州艾玛妇产医院检查时,发现其在门诊处发布的印刷品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广告中提到“按美国妇产科协会(ACOG)规范制定详细的诊疗流程,采用国际先进的无痛、微创及创内视镜技术”、“作为国际水中分娩协会(WBI)会员单位,已全面成功开展水中分娩技术”、“率先引进美国GE V730专家版彩超全容积四维TrueHD技术”等医疗技术用语。
此外,杭州天目山妇产医院等也有类似相同的违法情况,在门诊挂号处放有一两百份宣传单,广告内容中提及治愈率、医疗技术等。以上这些行为,都属于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的规定,工商部门已经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且处以罚款。
西湖工商分局市场科的一位负责人表示,正常的医疗广告,只能写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以及机构开设的科室,一旦提及治愈率、医疗技术等,就属于违法行为。
接下来,工商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做好医药广告发布环节的整治,加大对违法医药广告的曝光和惩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