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本报以《郑州商都妇产医院违规为患者做引产手术?》为题报道了患者投诉郑州商都妇产医院违规做手术并且不开发票的问题,以及商都妇产医院对投诉内容所作的说明的情况。7月3日,郑州市卫生局在向省卫生厅递交的《郑州市卫生局关于商都妇产医院报道调查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中称,患者入院时妊娠期为“十三周加六天”,医院做的引产手术合法。对此,患者拿出证据,坚称入院时怀孕已超过14周。
卫生局:
患者入院时妊娠未超14周,商都妇产医院手术符合规定
《郑州商都妇产医院违规为患者做引产手术?》稿子见报后,6月31日,省卫生厅将此事交于郑州市卫生局调查,7月3日,郑州市卫生局向省卫生厅递交了《调查报告》。该报告在第三部分“关于引产的合法性”中称:经查,患者末次月经时间为“2012年12月28日”,于2013年4月3日入院,至入院时妊娠期为“十三周加六天”……4月3日医院给患者服药进行引产,4月5日进行了清宫术……患者入院当天妊娠未满14周,医院未索取、查验和留存“引产证明”符合相关规定。
患者:
拿出证据证明怀孕已超14周
得知郑州市卫生局调查报告结果后,管先生及其女朋友梅梅(化名)对此坚决不认同,梅梅说:“难道我自己怀孕的日子我都记不住了吗?一定是商都妇产医院在造假。”
梅梅称自己在去郑州商都妇产医院引产前,曾在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和河南省人民医院做过相关检查。
根据梅梅所说,7月4日,记者陪同梅梅一同来到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在门诊妇科,经申请打印出了梅梅此前的就诊记录,上面写着:就诊日期为2013年3月16日,停经13周+2天,末次月经为2012年12月13日,初步诊断为中期妊娠。“按照这个日子计算,至4月3日她的怀孕日期为15周+6天。”该院门诊医生为梅梅推算出的怀孕时间与商都妇产医院所称的怀孕时间不一致。
之后,梅梅又向记者提供了河南省人民医院彩超单及相关检查单,除了一些检查数据,省人民医院彩超单上还写有:末:2012.12.13的字样。“很明显,这就是标明我末次月经的日子,和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是一样的。”梅梅说,“我没有说谎,也没必要说谎,我是拿钱去做手术的,没有理由隐瞒病情!”
梅梅还说:“我当时之所以选择去这家医院做手术,是因为他们宣称价格便宜,对我说2000元都用不了,还能刷医保卡,可实际不仅收了近6000元费用,而且到入了院交费时才告知不能刷医保,让人只能吃哑巴亏。”
郑州市卫生局在《调查报告》中称:医院收费的监管,按职能不属卫生监督职责范畴,建议向有管辖权限的部门举报。
医院曾打电话威胁患者?
梅梅说,稿件刊发后,商都妇产医院曾给梅梅打电话,训斥她不知轻重,乱投诉,“她(商都妇产医院办公室人员)让我把稿子和网上的转载删了,我说我管不了,她就威胁说,如果不删,医院会实名回复,到处提到我的真名字,让我名誉扫地。她还说,卫生局也会向着医院,我是单个人,和医院较真儿,不会有好下场的。”
管先生说:“我们必定投诉到底,希望卫生局能真正查清此事,给我们一个交代。”
对此,郑州商都妇产医院院长助理任慧称,医院办公室一共只有3名工作人员,医院通过调查,这3名工作人员根本没有给该患者打过电话,更不可能说出那样的话。
商都妇产医院网上医疗广告违规?
在郑州市卫生局调查期间,另有读者向本报反映,称商都妇产医院在网上的医疗广告发布违规。
记者打开郑州商都妇产医院的网页,发现上面在对医院介绍时写着“人流金标准郑州唯一执行医院”等内容,在网页上也有所诊疗疾病的名称、专家情况等。记者随便点击“宫颈糜烂”一项,网页上就出现了该疾病的介绍,并且介绍了该院“TDP宫颈修复技术是目前国际上治疗轻度、中度宫颈糜烂和重度宫颈糜烂的最佳疗法……”
记者随即将群众投诉的这一情况告知省卫生厅,省卫生厅请郑州市卫生局一并调查此事。
郑州市卫生局在《调查报告》中称:目前未发现商都妇产医院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将持续关注并监控该院医疗广告发布情况,一经发现违规情况将依法处理。
根据投诉,7月8日,记者再次致电商都妇产医院,并列举出群众投诉的该医院网上医疗宣传涉嫌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内容,请该医院作出解释时,医院回应:将进一步调查落实情况之后作出答复,如确实违规,将作出处理。但截至发稿时,记者并未接到商都妇产医院的任何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