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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早教机构公益讲座背后的营销“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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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16日

暑假,早教机构的“公益旺季”又悄然驾到。7月中旬,七田真、龅牙兔、爱乐、亲亲袋鼠等深圳早教机构轮流为市民奉上免费早教讲座。这些以“免费入场”为噱头,以“给家长普及早教理念”为承诺,不定期在社区和公共场馆“开坛设讲”的早教讲座,已经成为深圳早教界的热门风景。

不过,“公益”的幌子之下,“营销”、“招生”、“劝诱”等“不公益”的关键词也在暗中潜伏,免费早教讲座的背后,正在滋生着一条旷日持久的招生产业链,因“收听讲座”而献出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家长,可能会遭遇这样的命运———长期蒙受短信轰炸和电话轰炸,E ma il和微信也会不断被各种早教套餐、优惠信息、课程介绍所充盈……因此,沾过了“免费早教讲座”便宜,又没有“签单”的家长,恐怕要有“食得咸鱼抵得渴”的耐性,才能顶得住这些“会议后续营销”连催带诱的攻势。

“电话”、“短信”劝诱已成免费讲座“后续服务”?

家住景新花园的辉辉,曾经为2岁女儿小兮投出16000元的高额早教学费,而促成这笔“冲动性消费”的,正是X田真早教机构在某次公益讲座后,接二连三的“后续服务”。

“2011年年底,他们在特区报二楼搞过一次早教讲座,当时我觉得讲座内容比较空洞,打算换几家机构旁听再做决定……”但即将离场时,门口处的“守卫”连堵带缠地递上了一张留有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空格的“客户调查表”,填写完毕后,工作人员又将课程宣传单、早教理论书籍轮番送上,满满当当地塞到她手中,还摆出即时报读课程包“6折”、“5折”的诱人折扣。“他们的营销方式如此急迫,我虽然不悦,但想到他们也是‘混口饭吃’,就没太放在心上。”辉辉回忆。

但头疼的事情还在后头。一个月后,辉辉和老公的手机、Q Q邮箱频繁“抖动”,“基本上就是课程包、课程优惠宣传,以及一些早教理念的文章介绍,把我的邮箱和短信空间几乎‘挤爆’,此外还有逢年过节的‘电话问候’。”辉辉记得,这些“问候”总是会加上“最近我们又有新课程包推出,很适合你的孩子”、“你的孩子经过我们的培训,一定会激发出‘超强潜能’”之类的后缀,这些广告词每隔数天,就会在辉辉的耳边回荡,终于潜移默化地撼动了她的心理防线。

2012年2月,辉辉为女儿选报了X田真右脑开发课程,但两堂课后才发现效果低于期望值,“好像并没有他们描述的那么神。”后来,搬家、工作调动等方面的私人原因,打断了辉辉为女儿精心定制的早教计划,“退课”成为了无奈的选择。“尽管小兮只上了2节课,但校方却扣除了1500元学费,我觉得很不合理但也没辙。”这次教训令辉辉对早教行业产生了“十年怕井绳”的余悸,“以后对‘免费讲座’之类的事情还是要谨慎一些,早教课程选报要理性。”

“讲座”式会议营销暗藏“招生任务”

南都记者了解到,在“免费公益讲座”中强行穿插招生任务和“订单”营销,作为当下早教行业一条不成文的“潜规则”,正在被众多机构争相效仿、援用。“举个例子,办一个300人的大型公益讲座,至少要拿到100个家庭的联系方式,作为‘潜在客户资源’进行培养,而现场则至少要有5- 10个家庭‘签单’,可观的客户资源加上报名人数,才能对得起举办讲座的精力和成本。”曾任X田真市场部工作人员的A ngel,道出了暗藏于公益讲座中的“业绩”和“指标”。

早教公益讲座的“台上主角”,是身份显赫的“早教专家”、“儿童教育家”、“儿童教育研究所所长”、“X X X理论奠基人”,而“巧合”的是,这些“专家”的另一层身份则往往是早教机构的合伙人、形象代言人或间接经营者;而另一些“幕后主角”则以“早教咨询服务者”、“礼物派送者”的身份现场设摊———他们分派的“调查问卷”,大多留有填写个人信息的空格(如果家长不填,会有工作人员上前劝说);他们现场抽奖、献赠的所谓“大礼”,往往是该机构的早教教材及视频光盘;他们所许诺的“讲座现场报读优惠”同样经过精心设计,“课程折扣”往往与一定的“义务”相挂钩,“譬如,享受了9折优惠,需报满1年课程;享受8折优惠,需报满2年课程等等,不一而足。”A ngel透露,这样的“优惠”设置,诱人而不亏本,它往往是“讲座前动员会”上,市场人员与财务人员发挥集体智慧“共同商讨”的结晶。

当然,“会议营销”并不止步于讲座现场,掀动第二波课程营销的黄金时段,则常常启动于讲座数周后(一月内)。“这时候,电话和短信攻势就开始了,市场部门对所有留名家长的信息和资料已经进行了一番研究和梳理,从中判断哪些是‘重点客户’,哪些是‘潜在客户’,按照不同的格式和模板发送短信、拨打电话。”A ngel表示,家长的“常见疑问”、课程特色等统统有一套标准化的解答(包括短信回复、电话口述、微信发送)套路,被做成“FA Q模版”,成为早教机构营销人员背诵、牢记的企业文化培训教材。

而对待“会议营销”、“讲座营销”的潜规则,众多早教业内人士竟达成了“互相体谅”的口吻。深圳彩虹堡早教机构市场经理黎潭明表示:“举办‘公益讲座’,成本巨大———场地租用、嘉宾邀请、场刊印刷、员工劳务等等综合起来,往往需要数万甚至更高的费用,‘门票免费’已经是一个很大的让利,如果这些费用不能转化为生源和知名度,对于企业来说就是毫无意义,就是变相亏损。”在他看来,深圳不少机构都是“勒紧裤带”办讲座,部分讲座虽得到社区和教育部门的冠名和局部支持,却往往仅限于场地支持和广告声援,并没有多少具体的资助。

“合同+信息保密”可提防“会议营销”

免费讲座暗藏招生机关,并附带一系列或明或暗的“推销”手段,这,已经成为早教行业中暧昧的“灰色地带”。但家长和早教机构对“营销”的定义和理解、包容和接受的程度却各执不同的立场,这,或许是萦绕在“免费讲座”之上,“家校冲突”的根源。

南都学习智库专家、深圳七田真教育负责人马思延认为,早教机构举办公益讲座,同时在客观、科学的基础上宣传企业的形象和品牌,实属正常之举:“正常的品牌宣传,和不正当的‘营销’之间存在很大的区别,一个正规的早教企业,会把更多客观的信息传递给家长,会帮助家长做出理性的选择,但对培训效果从来不会做出违背常识、违背自然和教育规律的承诺,至于家长如何理解,早教机构却是无法控制和替代的……而讲座之后的电话回访,我们也会尊重家长的隐私权和休息权,但至于什么是‘电话骚扰’,什么是正常的‘电话访问’,这恐怕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了。”

那么,消费者一旦置身于早教培训行业的“会议营销”中,又应当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星辰律师事务所律师丁敬伟告诉记者:“就目前的法律来讲,商家通过短信和电话进行后续营销是不违反法律的。但是,这种营销方式又确实打扰了消费者的日常生活,因此,对于消费者而言,尽量不要将自己的私人联系方式提供给商家;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依此规定,消费者可将销售人员的这种不恰当的销售行为反映给其公司。”

而消费者在与早教机构签订合同时,也应注意各种细节。“首先,消费者对于培训的课程、课时、讲师等要在合同中做出明确具体的约定,特别是在签订合同前,培训机构对于消费者的种种口头承诺,一定要写进合同;其次,如果在接受培训前商家向消费者承诺了培训效果,则消费者可以在合同中与商家约定如果经过商家的培训,学员达不到商家承诺的培训效果,商家该如何赔偿或如何解决该问题,并将双方认可的约定内容,具体详细地写入合同。再者,对于学员中途退学的,学员所缴纳的学费该如何返还等问题,也要在合同中进行具体的约定。总之,消费者在与培训机构签订合同前,一定要多看、多听,将可能发生争议的问题和赔偿办法明确具体地写进双方的合同。”丁敬伟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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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林红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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