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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周岁以下儿童骑车屡禁不止 律师:盗用无需担责

行业

2017年08月07日

 

8月6日下午,由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9958主办的“儿童安全保护与共享经济”研讨会在京举行。

来自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的专家、律师等,就共享单车对少年儿童安全保护新的挑战、共享单车儿童安全事故如何界定法律责任、儿童监护人、单车平台方的职责划分等多个话题进行了研讨。

今年3月,上海一位11岁男孩打开了没有拨乱密码锁的ofo共享单车,在上海浙江北路天潼路路口,被卷入大巴车下丧生。

7月,死者家属将肇事司机单位和ofo小黄车的运营方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告上上海市静安区法院,主张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878万元;此外,原告还要求静安区人民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收回所有的ofo机械密码锁具并更换为用户用完后必须锁住,且儿童无法轻易打开的锁具。

今天下午,该案原告律师张黔林现身并表示:“此次诉讼,我们不仅是为了未成年人事故受害人的死亡寻求民事赔偿,更是一个公益诉讼。我们希望在共享单车已经成为城市交通重要组成部分的当下,理清平台责任,推动政府监管,使类似悲剧不再重演。”

对此,部分与会法律专家和律师认为,ofo作为公共产品的提供者,负有防止12岁以下未成年人轻易自行打开并使用共享单车的义务。如果车锁之设计,一般儿童无法轻易打开,则认为ofo已尽到合理谨慎义务,无需赔偿;若车锁在技术上,一般儿童可以轻易打开,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但也有律师和法律专家认为,死亡男童属于盗用共享单车,ofo小黄车无需承担责任。“ofo小黄车应该从人道立场给予死者家属一定补偿。”专家称。

此外还有观点认为,相关行政部门应该适时介入调查,比如国家质检总局应根据《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办法》之规定,依职权展开调查和召回工作。

 

延伸阅读:共享单车不上锁 重庆6岁女孩好奇骑行出事故

沙坪坝区大学城随处可见共享单车,在方便市民出行需求之余,时逢假期,未成年人骑行共享单车,随之而来的安全隐患不得不令人重视……

前日下午6时许,在大学城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市民张先生报警称,自己驾车时发现一小孩骑自行车摔倒,而自己好心停车后扶起小孩,却被随之而来的家长认为撞到了小孩。张先生报警求助,110快处民警经过现场勘察,才使得真相得以还原。

据了解,当日下午5时许,6岁的小美在虎溪老街路边发现一辆没有上锁(机械锁)的OFO共享单车,出于好奇她就骑着在路边玩。直到下午6时多,她在行驶中突遇张先生驾车从旁边经过,张先生车尾部撞到了自行车把手,导致小美重心不稳摔倒。民警仔细询问小美撞击位置后,发现张先生车尾灯处有黑胶划痕,和单车把手位置磨损位置一致,初步判断是由双方接触造成的,张先生才表示可能是接触的时候很轻微没有感觉到,会按照事故责任认定书承担小美的医药费。

出警民警董波告诉记者,就在当日下午处理完小美的事故后,他们在路上又遇到一个看起来十来岁的男孩骑着OFO共享单车准备横穿马路,赶紧进行阻止。“假期到了,我们遇到的未成年人私自骑OFO共享单车情况太多了,很担心这些孩子的安全。”

警方说法

民警提示,在这起事故中,张先生虽说要负担责任,但是随处可以骑的共享单车也给大家敲响警钟,在方便市民的同时也埋下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如果未成年人私自骑行共享单车造成事故,作为家长和共享单车的管理单位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OFO说法

昨日下午2时许,记者联系上了OFO公司外宣部门相关人士。对方介绍,公司规定OFO小黄车禁止12岁以下使用,用户在注册时,都有身份认证,未满12岁无法完成注册,同时在每一辆自行车车身上都有针对12岁以下孩子的禁骑标志。她还表示,截至5月底,该公司共计投放4万多辆单车,目前已更换三分之一成为电子锁,试图通过技术手段来解决存在的这些问题。

 

【相关新闻】12岁以下儿童骑车屡禁不止 部分共享单车成练车工具

随着共享单车ofo(以下简称“小黄车”)及摩拜在马鞍山投放量的不断增加,如今在市区街头巷尾随处可见共享单车的身影,其对市民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文明现象。最近,有多位市民致电本报“市民心声连线”反映,每到傍晚,居民小区、公园及广场上可以见到不少正在上小学的儿童骑着共享单车到处乱窜,很是危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未满12周岁的儿童是禁止骑自行车上路的,之前曾有媒体多次报道过有关儿童骑共享单车发生各类意外事故的案例,有些甚至造成严重伤亡事件。市民们希望有些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职责,切勿把共享单车当成自家孩子的练车工具。

记者调查:12周岁以下儿童骑共享单车屡禁不止

6月27日,记者就市民反映的情况进行了一番实地调查,发现不满12周岁的儿童骑共享单车的情况不在少数。当天17时38分左右,记者首先来到位于东方城小区附近的慈湖河沿岸景观带,此时三五成群的市民正结伴来到这里散步休闲。在慈湖河景观带靠近东方城小区一期的一侧游道入口处,一辆小黄车正停放在此,只见一位家长正用手机扫描车座后悬挂的二维码标牌,输入密码后,车锁被打开。这位家长随即将车座调至最低,简单叮嘱几句后直接将车交给身边的小孩,让其骑上去。记者注意到,孩子看起来只有七八岁,拿到车后很熟练地骑上,并沿慈湖河西侧游道自北向南驶去。采访的20分钟时间里,记者在慈湖河景观带看见至少有4名儿童骑共享单车。

18时07分,记者又来到位于湖南东路与霍里山大道交叉口处的一新建住宅小区内,刚走进小区大门,只见两个男孩各自骑着小黄车在小区道路上竞速(见上图),周围并没有家长陪护看管。记者发现,两个男孩明显未满12周岁,而该小区道路呈弯曲状,稍有不慎,极容易发生意外。

19时左右,记者来到秀山湖公园广场上,此时广场上休闲市民较多,十来辆共享单车杂乱停放在此,两名家长正推着小黄车等着孩子骑上。“这共享单车是很方便,我和小孩是从家骑过来的,小孩早晚得学骑车,正好趁这个机会练一练。”其中一名家长告诉记者,她家小孩今年10岁,刚上小学五年级。当记者询问孩子在广场上骑行是否安全时,这位家长明确表示:“我一直在旁边看着,不会出什么事的。”

采访的两个小时里,记者发现12周岁以下儿童骑共享单车屡禁不止,在家长默许下,共享单车也成了这些儿童的练车工具。

 

练车小孩家长声称:骑共享单车不会有太大危险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也就是说,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未满12周岁的儿童是禁止骑自行车的。

记者随后分别登录“ofo共享单车”和“摩拜单车”两家共享单车平台APP。在使用规则中,记者看到均注有“用户应为符合骑自行车上路的年龄(12周岁以上)人士”的提示语。而小黄车车身,更是张贴印有“未满12周岁严禁骑车”的警示语,不过记者在摩拜单车车身上并未找到任何有关禁止12周岁以下儿童骑行的警示语。

12周岁以下儿童骑共享单车为何屡禁不止?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随即采访了几位家长。“孩子是用我的手机扫码后借的车,虽然我知道12周岁以下不能骑车,但我感觉骑慢点应该不会有事,再加上我们家长就在身边,应该不会存在安全问题。”正在慈湖河景观带指导孩子骑共享单车的一位家长向记者说道。

另一位家长说,小黄车相比摩拜单车而言不是很重,也很好骑,挺适合小孩练车用,“共享单车本身就是自行车,车速又不快,孩子骑的话应该不会有多大危险。”不过也有家长提出反对,“如今路上的电动车骑得那么快,儿童独自骑车上路确实太危险。”正在秀山湖公园广场散步的牛女士告诉记者,她多次在自家小区内看到有小朋友骑共享单车玩,三四个孩子骑着共享单车,追逐打闹,横冲直撞,行人都得绕着走。“这些孩子如果坐在车座上,脚连脚踏都够不上,一旦遇上紧急情况,摔倒在地也在所难免,非常危险。”

 

律师认为:一旦发生单方意外事故法定监护人难逃责任

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一旦在骑共享单车时发生单方意外事故,到底谁来负责?6月28日上午,记者带着疑问采访了相关法律人士。“若是骑行者未满12周岁,加之又是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小孩的监护人肯定要负主要责任。”安徽夏商周律师事务所奚俊俊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应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不受侵害。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若小孩在骑车过程中出现单方摔伤情况,作为法定监护人的小孩父母肯定是没有尽到相应监护职责,应当对孩子的受伤承担主要责任。”

而对于共享单车运营商的责任认定,奚俊俊律师则认为要分两种情况看待:其一,如果运营商对注册用户的身份进行严格审核,且车辆不存在质量问题,则运营商不应当对小孩的摔伤承担责任;其二,若共享单车车辆本身存在质量问题,而由此造成骑行者发生意外事故,共享单车运营商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此,奚俊俊律师希望家长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尽到监护职责,不要让12周岁以下儿童使用共享单车。除此以外,奚俊俊律师还建议共享单车运营商应在车辆车身醒目位置喷涂相关12周岁以下儿童禁止骑共享单车的警示语,以充分尽到提醒义务。

男童骑车摔肝破裂 如何拦下共享单车上的儿童?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未满12周岁儿童禁止骑自行车上路。为杜绝此类事故,各大共享单车平台也相继采取实名认证,12周岁以下用户无法注册开锁。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像小文这样的孩子骑共享单车上街的情况还是屡见不鲜,相关事故亦频频发生。

(原标题:11岁男孩骑共享单车被撞身亡 律师:盗用单车无需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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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高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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