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单独二孩”政策放闸,一些准妈妈们临盆在即,虽然生二孩有了合法手续,可能否同等享受第一胎时的产假呢?主管部门回应,按照法律规定,“单独二孩”的妈妈们不再额外享受独生子女所增加的产假、晚育假以及丈夫的看护假。
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深圳市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同时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也就是说,目前在深圳23周岁之后怀孕生育的女性且属于剖腹难产第一个子女的总共可以享受178天自然日假期。
“单独二孩”非独生子女 产假少了两个月
虽然,目前国家法律还没有就生育二孩出台相应的补充规定,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晚育且领取了《独生子女优待证》的,这是对生育独生子女的一种优待和奖励。所以合法生育“二孩”就不再享受这额外的65天奖励产假以及男方10天的看护假。
“单独二孩”产假至少98天
也就是说,女职工合法生育“二孩”的前提下,依旧可享受98产假,如属于难产范畴则可以再增加30天,在非多胞胎的情况下,女职工最多可享受128天的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