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30日晚7时许,景泰县条山农场的张某迟迟不见6岁的女儿放学回家,出门寻找时得知有一辆车在一条山镇705南路万利达修理厂门口桥头处将孩子撞倒后,肇事司机拉走了女儿。
家人一面报警,一面到各医院及县城诊所寻找。当晚11时许,人们终于在人迹稀少的公路边找到了张某的女儿,但孩子已经死亡。
次日上午10时许,办案民警在一条山镇二中家属院楼下发现了肇事车,并确定景泰县喜泉镇村民魏周军有重大作案嫌疑。当天下午,民警在白银市车管所门口将魏周军抓获,魏周军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警方调查,事发当晚,魏周军驾车将女童撞倒后,为逃避责任,将女童抱上车抛弃在景泰至芦阳公路边后逃逸。警方同时获知,2009年2月,魏周军谎称能给学生办理上军校事宜,骗得余某现金12万元,后将赃款全部挥霍。
9月1日,白银中院在景泰公开审理了此案,魏周军对公诉方指控的故意杀人罪名供认不讳。在法庭上,女童之母张女士向魏周军提出了共计近50万元的索赔要求。魏周军对于受害者家属提出的赔偿要求,表示只能尽自己的能力赔偿。
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诈骗罪名,魏周军表示有异议,他称上军校是别人办理的,他只是介绍人,最后学校办成了,但学生不愿意去。余某给的12万元现金,魏周军说他大多给了办理人,剩下的请客吃饭了。
审理结束后,法庭对此案未作当庭宣判。 (责任编辑: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