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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心母亲 4万元卖掉亲生儿

行业

2010年11月11日

因连续生了两个男孩,担心再生个男孩养不起,狠心母亲宋花(化名)竟将刚出生的第三个儿子卖给他人。日前,宋花因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被邯郸大名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23岁的宋花只有小学文化,18岁那年,她经人介绍嫁给了邻乡比自己大8岁的大货车司机曹某。结婚后,宋花接连为曹某生了两个儿子。

今年年初,宋花偶然间发现自己再次怀孕了。到医院检查后,宋花通过托人打听到自己又怀了个男孩。“家里有俩孩子了,再生一个更难养活。”随后,宋花因怕将孩子打掉伤身体,便准备将孩子卖给他人抚养。宋花将此事告诉其母亲宋某后,宋某表示支持,并联系中间人曹某某(女)、席某(女)寻找买主。

因宋花的丈夫在外开大货车,长期不在家,她并没和丈夫商量此事。

6月16日,宋花感觉孩子要出生了,就与其母亲到一家私人医院将孩子生了下来。“孩子生了,让买主来看看孩子吧。”当天,宋某就联系中间人曹某某和席某,想赶紧将孩子出手。最终,在中间人的撮合下,宋花以45500元的价格将自己刚出生的孩子卖给了他人。

知情人得知宋花卖掉儿子的行为后报警。警方很快将宋花抓获。案发后,宋花的母亲宋某、中间人曹某某和席某也因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被批准逮捕。

说理说法

拐卖亲生子女也是犯罪

办案人员介绍,宋花尽管卖的是自己的亲生孩子,但按照关法规,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也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今年3月颁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明确指出,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可以认定属于出卖亲生子女,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责任编辑:秦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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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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