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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摇车咬伤小孩手指 家长经营者互推责任

行业

2010年11月11日

赣州市民兰先生10月18日来电:我小孩在赣州金钻广场一无人看管的摇摇车上玩耍时,右手手指被“咬”伤,送到医院治疗花费4000多元钱。可直到出院,摇摇车经营者也不肯承担任何医药费。

兰先生告诉记者,他家小孩今年8岁,在赣州市白云小学就读。据小孩反映,9月25日下午,他与同伴一起放学回家,在路过赣州金钻广场时,看到广场上有几辆摇摇车周边没有人,他们便爬上去玩耍。玩耍中,不知他的手触碰到哪里,突然一阵疼痛,等手伸出来已经血流不止。同伴们见状不知道怎么办,幸好在一名好心人的帮助下,他才回到家中。看到小孩回来满手是血,兰先生一家慌了神,赶紧送小孩去医院救治。后来向当地派出所报警。经过10多天的治疗,花费4000元钱,孩子的手才基本治愈。兰先生说,广场上营业的摇摇车无人看管,小孩爬上去玩耍受了伤,其经营者应该承担责任,赔偿大部分医药费。兰先生多次找到经营者协商,可摇摇车经营者就是不肯承担任何费用,原因是他们并不承认孩子的手是在摇摇车上弄伤的。

10月19日,记者在赣州金钻广场看到,原先摆在广场边上供儿童玩耍的摇摇车已经不见了。记者联系上经营摇摇车的老板谢先生,据他介绍,他们已经把那辆被指认出现事故的摇摇车封存起来了。谢先生告诉记者,小孩家长在事故发生的第三天才通知他们,可他找到当天的监控录像却没有看到相关画面,询问当天值班人员,也没有了解到任何情况。“没有证据能证明小孩受伤与摇摇车有关,因此不存在承担医药费的问题。”谢先生说。记者找到调查此事的民警,据他们介绍,由于家长是在事发后第三天才报警,他们查看摇摇车,没有发现车上有血迹等,在广场周边调查走访,也没有找到相关证据。

就此事,江西洪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善明认为,兰先生必须找到小孩受伤的相关证明,比如与孩子一起放学回家的同伴,送孩子回家的热心人等,否则很难确认孩子是在摇摇车上弄伤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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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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