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多属2 年制保育,所以满5 岁才开始集体生活的孩子越来越少。但是由于地区不同,以1 年保育为目的,5 岁后进幼儿园的孩子也很多。
集体生活1 年以上的孩子与刚入园的孩子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有无生活自理性和主动性。班里出现违反纪律的孩子,具有自主性的孩子,会发动全体成员制止他,然而刚入园的孩子却报告老师。1 个班级是否是自觉的集体,可以用向教师询问或告状的孩子的多少来判断。好的班级,纪律并不是按照教师命令来制定的,而是大家一起协商制定的。但是也不能过高地评价孩子的自觉性。孩子们的协商会议教师一定要参加,在履行教育工作责任的基础上,要毫不客气地阐述孩子的意见。特别重要的是决不允许孩子们以多数通过形式来惩罚违反纪律的孩子,这种做法实质上是无视少数人的权利。如果以劳动作为惩罚,还会使孩子轻视劳动。
选拔班里积极的孩子,作为小领导,帮助教师的工作时,要提高警惕。班级人数超过30 人,教师不能全都顾及到,所以孩子王常常成了小领导。的确,孩子王具有某种实权,在人手不足的保育园里,可以帮助教师做一些工作。但是这种做法方便老师,加大了孩子王的权力,使那些孩子王的受害者更加痛苦。这就违反了创建和睦集体的初衷。所以选择"小领导"做老师助手时,要规定"任期",让所有的孩子都能有担任的机会。
为了建立快乐的同伴关系,既要发挥孩子的创造性,又不能忽视组织原则,更不能硬性地组织孩子。建立快乐的同伴关系能使孩子增进友谊,同时也能培养他们的集体观念和责任感,这样才会形成集体成员道德观念。此外,还要以孩子诵读幼儿道德语录的方式进行道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