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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婴弃童增长 儿童福利保障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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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25日

记者24日从民政部获悉,截至6月18日,全国有16个省区市建立了32个“婴儿安全岛”,共接收1400名弃婴、弃童。

“婴儿安全岛”作为一项在世界许多国家发展得相对成熟的弃婴救助举措,在我国却面临诸多现实尴尬。小小安全岛,折射出完善我国重病残儿童福利保障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由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提供的资料显示,试点以来,济南、广州等地的“婴儿安全岛”在设立初期接收弃婴、弃童的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逼近或超出服务承受能力。

记者还了解到,“婴儿安全岛”接收的弃婴、弃童普遍患有不同程度的疾病,重度病残患儿比重大,病残程度高,一些弃婴生命垂危。

此外,原本为救治1岁以下弱小生命设立的“婴儿安全岛”,实际运行中都接收了1岁以上的非婴儿童。例如,石家庄“婴儿安全岛”接收的弃童中,年龄最大的已经12岁。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詹成付表示,“婴儿安全岛”试点以来,确实改善了弃婴被遗弃后的生存环境,提高了弃婴存活率。但相比于其他国家的“婴儿安全岛”,我国目前开展的试点出现了截然不同的情况。

“一般来说,弃婴是年龄较小、且找不到生父母及监护人的婴儿。但我们接收的孩子大部分不是孤儿,多数是有父母的残疾孩子,并且相当一部分并不是婴儿。”詹成付说。

设置“婴儿安全岛”的初衷,是避免弃婴遭遇“二次伤害”,保障其基本生存权。然而,在一些家长看来,这成了政府提供的一项“福利”,错误地把“婴儿安全岛”当成用于遗弃婴儿的地方。

频频发生的弃婴行为,让福利机构接收的弃婴数量增多,使得这些机构面临床位紧张、护理员短缺等严峻考验。救治这些身患疾病的孩子所花费的费用,也让福利机构压力不小。

据了解,民政部将着力推动建立重度残疾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和医疗康复补贴制度。浙江、山东等地在建立“婴儿安全岛”的同时,也大力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建设,加快政策性文件的出台步伐,使各类困境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从源头上抑制弃婴现象。

在詹成付看来,对于婴幼儿而言,家庭才是最好的“安全岛”,“婴儿安全岛”只是发挥最后的兜底作用,不能“本末倒置”。“我们要通过救助保障制度的完善,让家庭真正成为孩子健康成长的安全岛、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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