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误诊致婴儿脑瘫,家长获赔47万。近日,在青铜峡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这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经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判决,当事医院被判令支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47万余元。
2008年4月的一天,失地农民张霞(化名)因羊水早破到青铜峡市某医院就诊,于当晚生育一子小亮(化名)。当时医院的出生记录为“皮肤红润,其余未见明显异常”。小亮出生后两天,张霞发现孩子出现黄疸立即询问医生,但医生说黄疸是正常生理现象。
一个月后,小亮身上的黄疸仍未退去,张霞带其到医院治疗未愈,之后先后多次在区、市医院住院治疗,一直得不到治愈。2010年7月,小亮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医院被诊断为脑瘫,并建议康复训练,原因系小亮出生时产程过长导致缺氧,由生理学黄疸转为病理性黄疸,造成体内胆红素过高,导致小儿脑瘫。小亮自出生共累计住院治疗长达300多天,住院花费15万元。
此后,小亮的父母找到当时产子的医院讨要说法,但久久未果。2012年7月,张霞找到青铜峡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援助。
援助律师受理此案后,对小亮的诊治情况进行了分析比对和归纳,并赴北京、西安等地对小亮伤残情况进行鉴定、参加听证会。经鉴定,因小亮出生的医院存在医疗过失,属于D级。医院要求重新鉴定。2013年8月,再次经鉴定,小亮的伤残程度为3级,护理依赖程度为完全护理依赖。其间,援助律师多次做小亮父母的心理安抚工作,并多方协调医院希望调解,但未果。之后,援助律师代写了起诉状,将小亮出生的医院诉至法庭。
近日,青铜峡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审理,判决当事医院赔偿小亮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4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