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获悉,该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规范和监督检查,进一步保护消费者权益。
除要求相关企业加大自查力度外,市场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多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参照《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标签标识开展规范和监督检查。
以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主要从事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业务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以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包装车间、成品仓库,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商场超市、批发市场、母婴店等为重点场所,对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进行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的产品名称、标示内容、含量和功能声称等问题。对于生产经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或存在不正当竞争、虚假广告等问题的,根据违法情况予以查处。
对于虚假标注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欺诈行为,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利用食品标签标识分装、伪造冒用他人品牌生产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对于利用食品标签标识制假售假等严重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