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制品是重要的“菜篮子”产品,市民每天都能接触到。可目前市场上的一些液态奶标识标注还不是很清晰,特别是纯牛奶与鲜牛奶经常模糊不清,容易误导消费者。日前,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复原乳液态奶标签标识的管理,对液态奶生产企业进行严格监管,并对晋宁违规的1家乳制品生产企业进行查处。
按照相关规定,乳制品生产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实行液态奶标识制度。以复原乳为原料生产液态奶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标注“复原乳”,并在产品配料表中如实标注复原乳所占原料比例。以生鲜牛乳为原料,经巴氏杀菌处理的巴氏杀菌乳标注“鲜牛奶/乳”。以生鲜牛乳为原料,不添加辅料,经瞬时高温杀菌处理的超高温灭菌乳标注“纯牛奶/乳”。
在复原乳加工液态乳未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有关规定标识的问题屡屡发生后,为保障乳制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权益,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统一部署,充分考虑辖区监管责任落实及上下统一形成工作合力的作用,首先由辖区监管局负责完成乳制品生产企业生产执行标准、产品标识标签培训帮扶、签订《诚实守信责任书》。工作中注重食品生产职能处室与监管执法机构联动,由食品生产监管处和稽查支队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负责完成全市乳制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经检查,昆明市7家乳制品生产企业中:昆明娃哈哈启力饮料有限公司、七彩云乳业有限公司、昆明市海子乳业有限公司、昆明雪兰牛奶有限公司、云南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酸牛奶、乳饮品“复原乳”标识清楚,没有发现复原乳标签标识存在违规问题,昆明市乳制品企业标签标识执行标准情况总体情况良好。对发现的1家乳制品生产企业存在乳制品标签标识违规情况,已责成晋宁县市场管理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下一步,市食药监局将继续跟踪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督促属地辖区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建立食品标签标识监管长效机制,加大宣传力度,让消费者充分知悉其购买食品的真实情况,科学引导消费,使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复原乳:通俗地说就是奶粉加工成液态奶;
鲜牛奶:以生鲜牛乳为原料,经巴氏杀菌处理;
纯牛奶:以生鲜牛乳为原料,经瞬时高温杀菌处理的超高温灭菌,且不添加辅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