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校车司机和老师疏忽大意,导致一幼儿留置校车内窒息死亡。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12月23日,校车司机徐某贤、老师沈某卿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徐某贤和他人在龙海市程溪镇合办一所幼儿园。2012年8月8日8时许,徐某贤跟往常一样,驾驶自家的面包车带上幼儿园老师沈某卿去接学生到该幼儿园上学。待接完最后一趟学生时,徐某贤由于肚子痛急着上厕所,留下沈某卿和学校的另一名老师接校车上的学生进幼儿园。结果,由于徐某贤疏忽大意未回车查看情况,沈某卿也未注意到车上是否还有小孩,导致一名小孩在车上窒息死亡。
案发后,幼儿园及涉事老师主动赔偿死者家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