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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男童吃果冻被呛身亡 果冻生产存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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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0日

12月7日,扬州江都一3岁男孩然然(化名)吃果冻不幸被呛身亡。食品安全生产再次引起社会关注,其实早在2006年,相关部门就出台了强制性国家标准,其中对果冻大小、分量做出明确规定,但记者昨天在南京多处果冻批发、零售市场调查发现,有生产厂家在打擦边球,在果冻形状设计上暗藏猫腻。

昨天,记者来到江都这家救治然然的医院。耳鼻喉科值班医生告诉记者,7日晚,然然的奶奶打车从租住地送其前来急救,“不过,送来时孩子已经瞳孔放大了。”当天病历上显示:“入院时,儿科、五官科、麻醉科联合抢救,儿科医生查患儿已瞳孔散大,颈动脉无搏动,听诊无心率,医生立刻行心脏按压氧气吸入等抢救。五官科医生立刻从患儿口中掏出约大半个果冻,鼻腔中有果冻溢出,麻醉科立刻麻醉,喉镜下见声门口大量果冻阻塞,用吸引器吸出果冻,见声门下方仍有果冻,心电图提示,患儿停止心跳。”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浦江路然然家的租住地,房东林先生(化姓)告诉记者,自己家与然然家相熟,“我们都是江都樊川人,这个房子我租给然然家已经有3年了,没想到竟然会出这个事情。”而果冻的来源,林先生说,是然然母亲的表弟买的,“其实他买果冻并不是打算送给然然的,而是想自己带着路上吃。不久他就要出远门,路上要花不少时间。不过后来不晓得为什么,这个果冻给然然吃了一个。”

2006年5月1日,果冻强制性国家标准出台,对上市的果冻规格与分量,有多条强制性的规格要求,例如杯形凝胶果冻杯口内径或杯口内侧最大长度应≥ 3.5cm;长杯形凝胶果冻和条形凝胶果冻内容物的长度应≥6.0cm;异形凝胶果冻的净含量应≥30克等。同时,国家强制性标准对凝胶果冻在外包装上也有规定,应在外包装和最小食用包装的醒目位置处,用白底(或黄底)红字标示安全警示语和食用方法,例如“ 勿一口吞食,3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老人儿童须在监护下食用”等。

但是,记者调查后发现,有的果冻包装在警示标志上就不符合规定。在建邺区长虹大市场门外,从一家零食批发部出售的果冻中,记者拿出一个果冻仔细查看,上面没有任何安全警示语和食用方法,果冻上面也没有标出净含量,只是标出生产厂家在上海。果冻噎死少年儿童的悲剧一再上演,根源之一就是一些果冻个头太小,分量太轻,容易卡住孩子气管。

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急诊科主任杨润华说,一旦发现小孩在吃果冻过程中出现了呛咳、憋气,家长可以先行采取急救办法,医学上称作“海姆立克”急救法,即将孩子背靠大人,坐在大人膝上,大人从背后按住孩子肚脐与肋骨部位,向上向内反复按压,将滞留在气管的异物排出来。孩子被卡住后,千万不能喝水,否则水吸入气管,后果更严重。家长平时要教育孩子,不要吸食果冻,应将果冻从壳中挤出来或用勺挖出来吃。

现行国标仅就外形口径规格、分量做出规定,导致厂商钻空子,为节省成本生产小块果冻。对此,相关人士建议,借鉴国外相关做法,制定新的果冻国标,强制性要求厂家改变配方,像有的国家一样,生产入口即化的果冻。业内专家认为,目前我国的果冻普遍使用海藻胶原料,不但不能融化并且光滑难取,无论尺寸大小如何,一旦堵住小孩喉咙,危险性极高。

国外的果冻产品目前在发展可以融化的原料或配方,我国也应该及时出台相关法规,改变果冻的配方,生产入口即化果冻,这是果冻绝对安全的保障,入口一两秒就开始自动分散溶解,产品特性就如“嫩豆腐”和“蒸水蛋”,其堵塞喉道和卡住气管的可能性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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