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天津空港检验检疫局日前检出一批进口玩具不合格,不合格原因为产品无中文标志和使用说明。
检验检疫工作人员介绍,该批进口玩具为静态金属玩具小汽车,共50184个,货值3万美元,其制造商为美国美泰有限公司,产地为马来西亚。在查验过程中,检验检疫人员发现其最小销售包装上无中文标志和使用说明。
发现不合格情况后,检验人员立即要求该批进口玩具产品的收货人对整批产品逐一加贴中文标志和使用说明并再次进行了查验。经查验,每个小汽车的独立包装上均已加贴中文标志和使用说明,该批重新检验合格,准予销售、使用。
检验检疫工作人员表示,我国国家标准和相关文件规定,进口玩具产品须有中文标志和使用说明,其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标准编号、年龄范围、安全警示、制造商、进口商、生产商名称地址等产品信息。尤其是年龄范围和安全警示信息,对玩具产品的使用者或其监护人非常重要。
只有清晰、准确地标注年龄范围和安全警示,才能将由于不当使用而对儿童的健康、生命造成的风险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