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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批次蜂蜜被曝不合格 涉及上海伟多利、成都月月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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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3月14日

广西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期针对流通环节掺假蜂蜜展开了一次专项抽样检验,共抽检了44批次的样品,合格率仅为47.7%。

本次监测的目的是要严厉打击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销售掺蜂蜜的行为。根据质量检测机构专家的意见,判定掺假蜂蜜的主要指标是蜂蜜中的“高果糖淀粉糖浆”呈阳性。因此本次抽检确定检验项目为“果糖葡萄糖”及“高果糖淀粉糖浆”2项。在44批次蜂蜜商品中,检验结果合格21批次,不合格23批次,合格率仅为47.7%;其中高果糖淀粉糖浆项目不合格有23批次,果糖和葡萄糖项目不合格有3批次。

高果糖淀粉糖浆是判定蜂蜜是否掺假的重要指标。高果糖浆是用淀粉为原料,经酶液化、糖化,将淀粉转化为葡萄糖溶液,再经脱色、分离精制后,用固定化异构酶将一部分葡萄糖转化为果糖而成,为清澄透明的黏稠、无色糖浆。由于高果糖浆中果糖和葡萄糖的含量及比例与天然蜂蜜很相似,在纯蜂蜜中掺入与蜂蜜外观性状近似、还原糖含量接近的高果糖淀粉糖浆,则该项指标呈阳性。

另外,蜂蜜含有多种糖,主要是果糖和葡萄糖,果糖和葡萄糖是蜂蜜的主要甜味成分和重要质量特性指标。果糖和葡萄糖含量(还原糖)指标偏低,该指标偏低表明蜜蜂未经充分酿造或在蜂蜜中掺入了糖类物质。果糖和葡萄糖含量减少,会大大降低蜂蜜的营养价值和口感。

工商部门指出,造成高果糖淀粉糖浆和果糖葡萄糖含量不够的主要原因:一是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在生产过程中掺入其他糖类物质(如淀粉糖浆类物质)来调制假蜂蜜;二是生产过程工艺控制不严;三是生产加工企业缺乏相应的检测设备,未进行原料进厂和产品出厂检验。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0年流通领域蜂蜜商品质量监测不合格商品及被抽检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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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ho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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